18年贵州小伙开玩笑把邻居笑死,赔了受害者家属6万,还险些判刑


18年贵州小伙开玩笑把邻居笑死,赔了受害者家属6万,还险些判刑


文章图片


18年贵州小伙开玩笑把邻居笑死,赔了受害者家属6万,还险些判刑


文章图片


18年贵州小伙开玩笑把邻居笑死,赔了受害者家属6万,还险些判刑


“你快笑死我了”这句话可不能随便说 , 因为真的会笑死人 , 2018年贵州一名小伙子与邻居开玩笑 , 邻居因为笑得太厉害 , 一不小心猝死在地 , 小伙子不仅赔了邻居家属6万 , 还险些被判刑 。
我们常听别人说“没事就多笑笑 , 对身体好” , 笑是人表达开心的情绪 , 每一次笑 , 大脑的神经细胞就会释放出B-内啡肽物质 , 这是一剂天然的良药 , 具有促进消化、止痛降压、缓解压力等好处 , 所以人们说笑对身体好是对的 。
不过 , 凡是都有两面性 , 对于冠心病病人来说 , 过度的笑不是良药而是毒药 , 剂量过猛就会要了他们的命 。 冠心病多发于中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烟民 , 发作常常与情绪激动等因素有关 , 冠心病病人大笑 , 会加重心肌缺血 , 导致心力衰竭 , 从而出现生命问题 , 如果周某某早知道有的人根本适合大笑 , 他就不会跟邻居苟某开玩笑 。

2018年2月6日 , 对于很多人来说 , 这一天像往常一样是个平常的一天 , 然而对于周某某来说不是 , 早上起床后 , 他去小卖部买东西 , 正好碰到邻居苟某也来买东西 , 就跟他打起招呼 。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 , 平时周某某、苟某两家人需要帮助的时候 , 他们都互相帮忙 , 关系比一些远方亲戚还要亲 , 周某某就仗着自己关系好 , 跟苟某开起玩笑 。
周某某和苟某在开玩笑的时候 , 感觉大家都回到小时候一样 , 便像孩子般互相打打闹闹 , 苟某忘记了自己的病 , 也跟着周某某嬉闹起来 , 两人嘴上的笑容从来就没有停下 , 如果时光就停在这一刻该有多好 , 可事与愿违 , 苟某突然脸色苍白 , 手捂着心 , 一句话都没来得及说就倒在地上 。
周某某看苟某躺在地上 , 还以为他故意装死吓自己 , 好看自己出糗的表情 , 就不屑地说:“喂 , 快起来 , 你再不起来我就走了 。 ”周某某说完这句话 , 苟某并没有起来 , 周某某这才感到不对劲 , 走过去一看 , 发现苟某还有一口气 , 但脸色已经发紫 , 让人看了都害怕 。

周某某感到害怕极了 , 既然将苟某一个人丢在原地 , 自己一溜烟跑回了家 。 小卖部的老板看到周某某飞快地跑回家 , 觉得不对劲 , 走出来一看 , 却看到躺在地上的苟某情况危急 , 他急忙跑去他家叫家属 , 可是苟某从发病起到抢救 , 中间拖延的时间太长 , 他没有得到及时救助 , 就因冠心病致循环呼吸衰竭死亡 。
苟某家属在失去亲人悲痛之余 , 还不忘追究造成这场悲剧的负责人 , 他们认为苟某平时都好端端的 , 如果不是周某某乱跟他开玩笑 , 他也不会死 , 周某某是罪魁祸首 , 就将警察叫来 , 要求周某某负责 。
之后 , 周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 被遵义警察抓捕 。 过失致人死亡罪又称过失杀人罪 , 是指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行为 。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 过失致人死亡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认定过失致人死亡“情节较轻” , 一般根据以下几种情况来判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人身危险程度、犯罪造成的具体损害情况、犯罪侵害对象等等 。
过失致人死亡罪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 , 以及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 。 前者是指 , 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 , 但由于过于自信 , 以致造成他人死亡 。 后者是指 ,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的死亡结果 , 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 以致造成他人死亡 。
在苟某死亡案件中 , 周某某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 , 警方认为他作为苟某朝夕相处的邻居 , 应当知道苟某患有冠心病 , 应当知道苟某不能大笑 , 他却还开玩笑 , 并且推搡苟某身体 , 导致其死亡 。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 在检方眼中 , 周某某虽然是苟某的邻居 , 但他并不知道苟某患有冠心病 , 以及冠心病的严重性 , 他开玩笑、推搡的举动 , 占苟某发病死亡因素还不到十分之一 , 因此检方认为周某某不足以构成犯罪 , 不追究刑事责任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