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南坪镇“命案”解析:四人结伙抢车竟闹出人命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南坪镇“命案”解析:四人结伙抢车竟闹出人命】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南坪镇“命案”解析:四人结伙抢车竟闹出人命


老话说得好 , 正义可能会迟到 , 但永远不会缺席 。
今天的案例 , 发生在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 。
案情还要从1998年4月的一天说起 , 濉溪县南坪镇的村民在机井内发现一具被石头、玉米秸盖着的尸体 , 该村民惊魂未定 , 赶紧向公安机关报案 。
公安机关到场后 , 经鉴定系他杀 。 死者系淮北市某公司驾驶员周某某 , 死者驾驶的红色桑塔纳轿车被抢 。 该队于次日立案侦查 , 1998年4月7日21时 , 濉溪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设卡时 , 抓获罪犯之一的苏某华 , 追回死者的桑塔纳轿车 , 同月8日晨抓获罪犯周某、刘某 , 唯独罪犯苏某军一直负案潜逃 。
受限于当年落后的技术条件 , 案件一直久侦未破 , 濉溪县警方对苏某军的追逃工作 , 也始终没有停歇 。
转眼22年过去 , 2020年 , 濉溪县警方重新成立专案组 , 对该案件展开攻坚行动 , 全面梳理线索 , 深度开展研判 , 全力追逃攻坚 , 最终明确了犯罪嫌疑人苏某军在南京市江宁区的藏匿地点 。
2020年7月15日 , 濉溪县警方赶赴南宁市江宁区 , 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 , 民警将潜逃22年之久 , 化名为关某的罪犯苏某军抓获归案 。

经审讯 , 犯罪嫌疑人苏某军如实供述了其伙同他人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 。
在逃亡的八千多个日夜里 , 苏某军小心翼翼 ,上街怕遇到警察 , 尽量避免与周围人接触 , 听见警笛声 , 就怀疑是来抓自己的 , 东躲西藏 , 辗转多地 。
据悉 , 苏某军系淮北市相山区人 , 1979年出生 , 1998年4月2日下午苏某军与苏某华、周某、刘某相约预谋抢劫车辆后冒充警察查车抢钱 。 四人商定由周某次日在淮北市租车到宿县地区车管所对面巷子内其余三人在此接应抢车 。 次日上午周某来到淮北市并于当天17时许在淮北市汽车站附近租乘被害人周某某驾驶的皖F号牌红色桑塔纳轿车后开往宿州市苏某军等四人约定的地点 。 19时许周某租车来到宿县地区车管所对面巷子内苏某军、苏某华、刘某等三人已在此等候 。 周某某停车以后苏某军从车的左侧、苏某华从车的右侧首先上车 , 两人上车后强行将周某某往后排座位上拉周某在副驾驶位上帮助将周某某向后推周某某被拖拽至后排苏某军、苏某华中间刘某随即坐上驾驶位将车向宿蒙路开去 。 因周某某挣扎呼救苏某华 , 苏某军即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套在周某脖子上一人拉一头将周某某勒死 。 后四人开车至濉溪县南坪东风村附近一处机井将周某某的尸体投入机井内 。 经法医鉴定周某系被他人勒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 同月7日晚苏某军、苏某华、周某驾驶抢来的桑塔纳轿车在宿蒙公路企图冒充警察拦车抢钱时被公安机关追捕车辆撞到树上苏某华被当场抓获随后周某、刘某也被抓获苏某军潜逃至江苏南京伪造身份信息为关某逃避侦查22年 。
据了解 , 苏某军的哥哥苏某华 , 因犯故意杀人罪 , 抢劫罪 , 数罪并罚 , 被法院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罚金一万元 , 周某 , 刘某 , 分别被法院判处死刑 , 缓期两年执行 , 并处罚金一万元 。
2020年12月 , 关某(苏某军)犯抢劫罪被安徽淮北中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罚金一万元 , 法院审理认为 , 其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共同预谋并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 , 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 在实施抢劫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 , 属抢劫罪的加重处罚情节 , 其在共同犯罪中积极实施犯罪行为 , 起主要作用 , 系主犯 , 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 其归案后 , 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 当庭自愿认罪 , 其家属与被害人的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近50万)并取得谅解(出具谅解书) , 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         (本文来源:濉溪警方 , 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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