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男子约人嫖娼,进行时遭反悔将对方掐死


深圳一男子约人嫖娼,进行时遭反悔将对方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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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男子约人嫖娼,进行时遭反悔将对方掐死


【深圳一男子约人嫖娼,进行时遭反悔将对方掐死】深圳南山区 , 凌晨3点多 , 小伙曹某突然想找位女子进行不正当交易 。 于是他打开了聊天软件 , 在朋友的推荐下与女子杨某谈妥了价格 。 没过多久 , 杨某便来到了曹某的住处 , 两人发生了亲密关系 。

可正当两人进行到一半时 , 杨某突然不愿意继续下去了 , 同时开始极力反抗 。 此时 , 曹某的欲火烧得正旺 , 哪能接受杨某的半途退场?于是曹某便用双手掐住了杨某的脖子 , 企图使她安静下来 , 然后继续办事 。



也许是曹某太过忘我 , 他并未注意到杨某的状态 。 直到曹某办完事后 , 才发现杨某躺在床上已经一动不动 , 两眼也开始往上翻了 。 曹某心想坏了 , 自己可能杀了人 , 于是穿起衣服就逃离了现场 。

事发当天上午 , 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前往事发地点 , 同时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曹某 。 上午11点左右 , 警方便在南山区某旅馆内将曹某抓获归案 。 后曹某被检方提起了公诉 。 (来源:广东省高院)

冲动是魔鬼!本案中 , 曹某是在与杨某进行不正当交易时 , 为了防止杨某反抗 , 而犯下了重罪 。 这里就涉及了多个法律知识点 。

第一 , 曹某与杨某的行为属于卖淫嫖娼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 卖淫、嫖娼的 , 原则上处10~15日拘留 , 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

如果只谈了价格 , 并未发生性行为的 , 这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 , 一般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本案中 , 曹某与杨某不但谈妥了价格 , 且已经发生了关系 , 显然卖淫嫖娼行为已经成立 , 那么警方应对曹某和杨某分别进行处罚 。 只是由于杨某已经身亡 , 所以对杨某的处罚 , 不再追究 , 但是曹某仍要接受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

第二、曹某在遭到杨某拒绝后 , 仍强行发生关系 , 这构成强奸罪 。

也许有人会不理解 , 杨某一开始明明是自愿的 , 为什么中途反悔就是强奸?

其实在强奸罪的认定中 , 一般是以是否违背妇女的性自主权为定罪依据 。 是否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 , 可以作为量刑依据 。

本案中 , 虽然杨某一开始是自愿的 , 但中途杨某明确表示了拒绝 , 并且极力的反抗 。 此时 , 曹某继续强行发生关系 , 就是违背了杨某的性自主权 , 而且曹某还使用了暴力手段 。 因此 , 曹某的行为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



根据《刑法》的规定 , 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 , 强奸妇女的 , 一般处3~10年有期徒刑 。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 , 就算杨某是失足女 , 她也享有正常女性该享有的权利 , 违背其意愿发生性行为仍属于强奸 。

第三、曹某杀害杨某的行为应按照强奸罪致人死亡来处理 , 只定一罪 。

那有人要问了 , 为什么不能是故意杀人罪与强奸罪并罚呢?

这里最关键的是 , 本案中的曹某掐住了杨某的脖子 , 他是为了防止杨某反抗 , 导致性交易无法继续 , 并非有意要致杨某于死地 。 这点我们可以从杨某交易中途时的反抗 , 以及曹某见到杨某没有呼吸后逃跑的行为来进行综合判断 。

那什么情况下会数罪并罚呢?

如果曹某在强行与杨某发生完关系后 , 另起犯意杀害杨某的 , 应数罪并罚 。 比如:曹某认为杨某服务不周 , 不想付嫖资了 , 杨某便报警称曹某强奸 , 此时曹某杀害杨某的话 , 就构成了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 , 应数罪并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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