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生车祸:雨天路面积水货车打滑失控 撞电动车致两人死亡


福建发生车祸:雨天路面积水货车打滑失控 撞电动车致两人死亡


2022年3月11日 , 福建福清市检察院披露了一起因雨天路滑导致的惨烈车祸:司机洪某驾驶货车在104国道福清市路段遭遇路面积水 , 车辆打滑 , 冲向非机动车道 , 撞上了一辆电动车 , 导致两人死亡 。 最终洪某因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公诉 。
【福建发生车祸:雨天路面积水货车打滑失控 撞电动车致两人死亡】洪某34岁 , 家住福建福清市 。
2021年5月30日15时许 , 当地降雨 。 洪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沿104国道从福州往莆田方向超速行驶至福清市镜洋镇金峰达鞋厂门口路段遇路面积水 。
雨天路滑 , 洪某操作不当 , 驾车打滑碰撞道路中心护栏并冲出道路右侧 , 与非机动车道内一部由被害人陶某某驾驶后载被害人赵某某的电动车发生碰撞 , 造成两车受损 , 被害人陶某某当场死亡、被害人赵某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的损害后果 。

事故发生后 , 洪某在事故现场向交警投案 , 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 经福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 , 洪某在雨天中驾驶机动车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导致车辆打滑失控且遇况采取措施不当致事故发生 , 负事故全部责任 。
案发后 , 洪某与被害人陶某某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 , 除车辆保险理赔人民币34万元外 , 向被害人陶某某近亲属支付人民币35万元 , 取得被害人陶某某近亲属的谅解 。 另外 , 被害人赵某某近亲属收到洪某预付款人民币5万元 , 车辆保险理赔人民币34万元 。
检察机关认为 , 洪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 驾驶机动车辆发生重大事故 , 致二人死亡 , 负事故全部责任 , 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建议对洪某判处三年以上三年三个月以下有期徒刑 。
说法点评:
雨天路滑 , 往往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 。 越是遇到恶劣天气 , 司机就越是需要加强安全意识 , 避免这类悲剧的发生 。 否则害人害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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