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家庭暴力的三大特点,你可知道?

随着时代的变迁与发展 , 家庭暴力这一现象已与人们所认知的产生了些许差异 , 你可能会产生疑惑 , 家暴还会有什么时代特点不都那样吗?那你就错了 , 看看小编所总结的现代家庭暴力的三大特点 , 你会有新的认知 。
我们从现实生活家庭暴力的具体表现 , 并结合我国现行的法律的相关规定 , 可以将现代家庭暴力的特征归纳如下:
一、家庭暴力行为的隐蔽性
家暴行为的隐蔽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家庭暴力发生在具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 , 发生地一般又在家里 , 鲜为人知 。二是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 , 一些人错误地将其归为“家务私事”、“个人隐私” , 认为是“家丑”或“家事”不能外扬 , 邻居和其他人更不愿干预这种“闲事” , 使得很多被害人 , 特别是女性 , 在受到侵害时 , 选择忍气吞声、忍辱负重 , 也不愿声张 , 这就使得很多家庭暴力不能及时暴光得到解决 , 直到由其导致恶性案件发生时 , 才大白于天下 。调查显示 , 只有13.4%的妇女 , 经历10次以下的暴力侵害 , 她们才会向法律或社会求救 , 而绝大多数被调查者平均要经历24.3次暴力侵害后 , 她们才会向法律或社会求救 。
二、 家庭暴力主观的故意性
与其它暴力行为一样 , 家庭暴力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所持的心理态度是故意的 , 而且大多数都有明确的目的 。所谓故意 , 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采取的暴力手段 , 会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 , 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其目的主要表现为获取某种利益如财产 , 或满足某种欲望如性爱 。家庭暴力不存在过失问题 , 这在我国台湾地区“家庭暴力防治法”中有明确体现 , 该法第2条明文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罪者 , 谓家庭成员间故意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而成立其他法律所规定之犯罪” 。家庭暴力的故意大多是直接故意 , 但也存在间接故意的情形 , 这主要表现在对受害人的精神侵害方面 , 如虐待行为 。
三、家庭暴力行为的普遍性
家庭暴力已成为全球公害而为世界各国所关注 。有资料显示 , 美国每年有4百万女性遭受家庭暴力 , 受害妇女总数超过了强奸、抢劫及车祸受害妇女的总和 , 平均每天三名妇女成为家庭暴力的亡魂;泰国曼谷50%的妇女经常遭受丈夫的肉体摧残;我国台湾地区20%—30%的上层家庭存在暴力行为 。在我国国内 , 仅以1999年为例 , 全国妇联共收到1万多起遭受家庭暴力的投诉 。广东省妇联在广州等11个城市1389个家庭进行入户抽样调查表明:有29.2%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 , 其中有79.4%存在丈夫对妻子施暴 。无论哪个种类 , 家庭暴力都侵害了别人的人身权利 , 都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 , 应该坚决杜绝家庭暴力的发生 。
【现代家庭暴力的三大特点,你可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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