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户口所在地居住怎么申请低保?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简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

先说结论:举家在户口所在地之外居住的人,实际上是没有办法申请低保待遇的 。为什么这样说呢?

事实上,在讨论低保问题时,我们经常讲:申请低保必须同时符合两个关键: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的低保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条件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样说也确实是正确的 。

但是确实也有例外,这就涉及到户口问题了 。例如,夫妻二人领上孩子,举家到外地打工去了,并且长住在外地,实际上户籍所在地只剩下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户口了 。这对全家去外地打工,但户口没有迁出或者没有办法迁出的人来说,是经常碰到的事情 。

对此问题,《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中发布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四条有非常明确地规定: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

也就是说:举家外出打工,尤其是到了城市,一般只能办个暂住证,大多数人落不了户口 。

1、在此情况下,要在现居住地申请低保,人家肯定不予受理 。原因很简单:你根本不是本地居民,当地政府当然没有义务掏钱给你给予低保待遇 。毕竟,低保金肯定是当地政府的财政拨款嘛 。没有地方愿意掏钱养活外地人,这很好理解 。

2、到户口所在地申请低保,家乡的基层组织也完全可以不受理 。说到底就是:举家外出且常年在外居住,事实上,这一家人和户口所在地已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关系了 。毕竟,不论本地条件是好是坏,根本就没有依靠本地的自然条件生活,已经与原籍完全脱离了关系,而是完全依靠外地的基础条件谋生 。这里要明确的是:这个外出的时间长度界定标准,一般是一年及以上 。外地的地域范围的界定标准是超出本县范围 。总而言之:低保救助实行的依然是属地化管理原则,户口在哪儿就到哪儿去申请 。

另外,如果在户口所在地的家中有人常年居住,外出打工的人也经常回家照顾老人、孩子、干农活、过春节的,当然不在以上所说的范围之内 。

这就造成一个严重问题:多年在外居住的人,想回老家回不了,想留在现居住地又面临诸多难题 。其实举家外出的家庭申请低保,经常是这两种情况:

1、做生意失败,日常生活难以为继 。这类情况相对少一些 。

2、有家人身患重大疾病,治病费用巨大,申请低保的真正目的往往是:看中低保户是医疗救助的当然救助对象,可以在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两次报销之后,再报销一次剩余的医疗费用,从而大幅度地减轻沉重的治疗费用负担,当然事关重大 。

这就是我介绍的国家政策和居住在外地的人申请低保时面临的困境,确实比较难以解决 。

其他网友观点

我是一个乡镇民政办主任,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向当地乡镇(街道办)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

也就是说,常住户口、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低保的三个核心条件,缺一不可 。

现在农村外出务工的情况非常普遍,有些甚至是常年举家外出,除了户口没有迁移外,几乎已经就是务工地的居民 。那么,当户口和常住地不一致的时候,是不是就不能申请低保呢?应该在哪里申请低保呢?

可以肯定的是,不管户口和居住地在不在一起,都可以申请低保 。至于应该在户口所在地还是在居住地申请,要根据情况而定 。

一、在同一县(区)内,户口和常住地不一致,可以在居住地申请低保 。

这种情况分两种,一种是整个家庭成员在一个户口,比如农村进城家庭;另一种是家庭成员不在一个户口,比如新娶的媳妇户口没有迁来 。

针对第一种情况,整个家庭可以在居住地申请,但前提是申请人必须声明在户口所在地没有享受低保 。

针对第二种情况,应该将户口迁移到一起后再提出申请,如果因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迁移到一起的,可以选择在其主要家庭成员户口所在地申请,但其他家庭成员也必须声明在其户口所在地没有享受低保 。

二、户口和居住地不在同一县(区)的,应该在户口所在地申请低保 。

这个应该很好理解 。比如户口在陕西农村,全家却一直在北京打工居住,不可能让你在北京申请低保 。因为这不但背离了低保政策中的户籍要素,而且陕西和北京两地最低收入和家庭财产的标准也不一样 。

【不在户口所在地居住怎么申请低保?】总之,户籍和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下,如果在同一县(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低保,如果不在同一县区,必须在居住地申请 。

我是一直专注三农,服务农村农民的基层微课堂,欢迎评论区交流探讨,也可以私信,我会尽心一一回复 。

其他网友观点

低保的申请一般是按照户籍所在地进行申请的:

如果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距离较近的,短时车程可以达到,那么直接正常申请就好 。

如果户籍地和居住地,距离相当远,脱离本市范围,一般情况下是不建议申请的,工作人员没有办法进行入户 。

如果是特殊情况可以考虑:

1、孤儿 。随亲戚到外地谋生 。

2、老年人,随子女到外地养老 。

3、重残人士,本人无生活自理能力,亲人在外地 。

又或者其他情况,如果是明确无劳动能力,无家庭资产、无收入的个人,可以根据情况酌情考虑,但是每次审核办理都相对麻烦,每个月还需要主动申报自己的情况 。

低保的要求,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要求,如果是成年有劳动能力的人,在外地务工或者其他,因为监管困难,所以一般是不建议申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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