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员房产揭秘 异地任官国家提供住房

【古代官员房产揭秘 异地任官国家提供住房】古代异地任官,国家提供住房,居住官舍也是种政治待遇 。办公住家一体化,官多房少退休离任必须搬出官舍 。“官舍”就是官吏的住所,因为常与官衙连在一起,如今日之“机关大院”,所以有时也兼容办公场所的含义 。因其不仅所有权一般都姓“官”,即属于国家资产,而且往往还特定属于某官署即某一个机关 。官员不得添置任何家具,供给知县的家具杂用有63种,200余件,县丞、主簿等有60种,典史仅19种 。也就是说给你多少家具,你就使用多少,私自动用公款添买,就是违反制度 。另外,官员调任或退休时,所有家具杂用都要按清单归还 。
异地任官国家提供住房
此事可追溯到在大小贵族各以封地为行使政令场所的先秦时代 。自秦汉起,各级官员均由国家任命,无论是各地贤能被选拔或举荐到中央当官,或原在京畿居住者被外放到各地当官,大多存在有异地仕宦解决住所的需要 。因此,由国家向赴任官员提供住房,大约也就在秦汉之际逐渐趋向制度化 。
《汉书》卷三十九记载,曹参封爵列侯,食邑平阳,但本人先后在齐国和中央任相,其长安的“相舍后园近吏舍,吏舍日饮歌呼”云云 。此“相舍”与“吏舍”,就是相国住宅和吏员宿舍的同义语,当由国家提供 。汉高祖刘邦向全国发布《同安辑令》说:“凡为列侯食邑者,都给印绶佩带,赐给宏敞的住宅;俸禄达到二千石级别的将吏,就可迁居长安,赐给次一等的住宅 。(已译成白话文——编者注)”这当然是开国时期优待功臣的一种措施 。
再看《汉书》卷九十三记载,侍中董贤为邀汉哀帝宠信,假日亦不肯回家与老婆团聚,于是哀帝特许董贤的妻子搬进他在宫中的住所,“若吏妻子居官寺舍” 。根据这一条史料,可知最迟到西汉后期,官吏家属可以随居机关住房(官舍),这或许已经是普遍现象了 。《太平御览》卷四九一引《汉书》称,光禄大夫魏霸丧妻,其长兄还特意“为(魏)霸娶妻,送至官舍” 。
居住官舍也是一种政治待遇
居住官舍不仅是项福利,也是种政治待遇 。《事实类苑》卷十一记,北宋名相寇准受政敌迫害,被贬为衡州司马 。衡州府向来不给这种徒有虚名、实受监管者分配住房,但是“百姓闻之,竞荷瓦木,不督而会,公宇立成” 。看其在民众中威望如此高,政敌又赶快把他迁到雷州,并终于达到令他郁愤而卒的目的 。
苏东坡的弟弟苏辙也曾被政敌章淳贬到雷州,“不许居官舍,遂僦民屋” 。章淳得知,严令州府究治胆敢借房给管制分子居住的民众 。后来章淳也被贬到雷州,碰巧亦向这个人求租房子,对方心有余悸地答复他:“前苏公来,章丞相几破我家,今不可也” 。此为政治斗争之激烈在住房问题上的反映 。
官舍如此“尊严”,在一定程度上与它的位置有关系 。自秦汉以来,凡州郡府县各级地方政府之主要首长和官员的生活区域,照例都是圈定在各自的衙署即“机关大院”以内的,俗称“内衙”或“私宅”等,并用屋宇式的宅门同以大堂为中心的办公区域划出界线 。
《温公诗话》记北宋鲍当任河南府法曹时,河南知府“薛(映)尝暑月访其廨舍,(鲍)当方露顶,狼狈入,易服把板而出” 。是说像鲍当这样处长一级(曹官)的官员,也有坐落在衙署内的住宅 。因为是私人生活空间,又值盛夏季节,所以没戴官帽,恐怕还是赤膊状态,所以当上司突然来访时显得很狼狈 。
官多房少显尴尬
地方官连同随任家属免费享用机关住房的传统维持到清朝覆灭 。我们可以从辛亥革命时期有关各地光复的报道中看出,清廷的各级地方官多在义军攻打衙署时束手就擒或携眷出逃 。相反,京官住房的解决方式,却经历了较多的变化 。前文说过,两汉时官员多居“机关大院”,东汉王充《论衡·诘术篇》称:“府廷之内,吏舍比属”(汉时“吏”之概念包含“官”义),足见规模之大 。
但随着国家中央集权管理职能的日趋完善甚至繁复化,中央直属机构及供职人数也在不断增加 。据《文献通考》卷四十七提供的统计,汉晋时全国官员总数仅7000人左右,隋朝重新统一后达12576人,唐朝更增至18805人,其中供职京师者就有2620人 。假如仍沿袭两汉时大包干的办法,则不仅“京师百司”之机关用房要发生危机,亦将无法正常发挥衙署的办公职能,因为办公区内除了这2620人外,还得加上数倍于此的吏胥、杂役和卫士,以及侍候这一大家子的小丫环、老妈子等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