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室友花钱给别人过生日 吉林一男子谩骂室友被捅死

【嫉妒室友花钱给别人过生日 吉林一男子谩骂室友被捅死】


嫉妒室友花钱给别人过生日 吉林一男子谩骂室友被捅死


吉林公主岭的王某和李某都住在当地一家福利院 , 两人是室友 。 因为李某花钱给别的福利院住户过生日 , 王某嫉妒心怀不满 , 多次谩骂李某 , 两人打了起来 , 王某被李某持刀捅死 。 2022年1月 , 李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 。
李某50岁 , 家住吉林公主岭一社会福利院 , 他和男子王某是室友关系 。
李某和福利院另一住户张某关系不错 。 张某过生日时 , 李某花钱买了食品酒水 , 在自己的宿舍给张某庆祝生日 。 没想到室友王某“吃味了” , 他心怀不满 , 多次谩骂李某 。 随后 , 李某和王某发生争执 , 李某持尖刀捅刺王某左胸部、左胸背部、左腹部数刀 , 王某因左胸部开放性损伤致脾脏贯通创 , 急性失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 。

李某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 , 后被公安人员抓获 。
吉林长春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 , 李某因琐事与被害人王某发生争执 , 持尖刀捅刺王某 , 致王某死亡的事实 , 有经庭审核实的证据证明 , 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后果严重 , 本应依法严惩 , 鉴于本案因民间矛盾引发 , 王某在案发当天谩骂李某 , 对案件引发有责任 , 一审判处李某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死者家属3.6万余元 。
王某家属不服上诉 , 认为李某作案手段残忍 , 性质恶劣 , 应从重处罚;还应该多赔偿家属 。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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