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奇闻 陆春江断婚

    清朝光绪年间,上海县有一个姓杜的乡民,自己做主,将女儿许配给赵家的儿子 。同村一位贯于做媒的人,不知道杜家的女儿已有了婆家,便和姑娘的母亲商量,为另一家提亲 。杜妻平日泼悍,正在为丈夫未经准许擅自嫁女的事心中恼恨,为了和丈夫斗气,便答应了 。姑娘的舅舅听说了这件事,又替外甥女订了一门亲事 。
    姓杜的乡民为人老实,又很惧内,妻子做的事一概不过问,所以对前后发生的事毫无察觉 。不久,订亲的三家都请媒人送来彩礼,约定迎娶日期 。杜家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便和另外两家的媒人争执起来 。争吵了半天也没有什么结果 。众人便前往县衙,请上海知县陆春江公断 。陆春江把涉及此事的所有人都召集到公堂上,逐个询问 。父亲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女儿到了出嫁的年龄,还不为她操办婚事,不合乎礼仪,所以我决定将她许给赵家 。”母亲说:“十月怀胎,背抱三年,从呱呱坠地到长大成人,母亲最为劳苦 。父亲可以做主,我为何不能做主?”舅舅说:“一女不能嫁二夫,这是古来的礼法 。她的父母却一女许两家,娘亲舅大,难道我就不能做主吗?”陆春江见三人各说各的理,而且都有礼法做根据,难说谁是谁非 。于是就问姑娘自己愿意嫁给谁 。姑娘哭着说:“顺从了一位尊长,势必有负于另外两人,对不起父母是不孝,对不起舅舅是不敬 。现在我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一死了之 。”陆春江故意激她说:“你愿意去死吗?”姑娘说:“死就死,决不后悔 。”陆春江便让衙役取来鸦片,让她服毒自尽 。姑娘默默无言,拿起鸦片,一口吞下 。不一会儿,姑娘腹中病痛难忍,倒在地上,转眼间,已经气绝身亡 。
    姑娘的父母见此情景,不禁放声大哭 。三家的儿子也顿时目瞪口呆,心中惨痛,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陆春江问大家说:“有愿意替她收尸的吗?”众人默不作声,唯独赵家的儿子说:“我愿意收尸 。”陆春江问他为什么?赵家的儿子说:“我家很穷,没有能力再娶了 。就这样做一辈子鳏夫,死后埋骨荒郊 。谁和我作伴呢?姑娘是个命苦的人,香消玉损,已先我而去,我们没有活着做夫妻的缘分,此恨已无法弥补 。将她好好的安葬,时时祭奠,聊尽寸心,这就是我的心愿 。”说完已泣不成声 。陆春江赞叹他对姑娘的忠诚,夸奖他说:“竟有这样痴情的人,多好的心肠啊!”于是催促另外两家立刻写下退婚文书,存入案卷 。将姑娘尸体判给赵家,将另外两家的聘金也赠给赵家的儿子 。嘱咐他一定要厚葬 。赵家儿子将死去的姑娘放在车上,一同回家,谁知走到半路,躺在车上的姑娘渐渐有了呼吸,竟然死而复生了 。赵家的儿子见姑娘复活,又惊又喜,乡民们一听到这个消息都来看望,人们议论纷纷,都说是精诚感化上苍,天神降福的缘故 。
【法律奇闻 陆春江断婚】    后来,有人终于探到了真实的内情:原来是陆春江以一种药物代替鸦片,假意让姑娘自尽,时间一长,药力消失,姑娘便安然无恙地醒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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