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奇闻 自相矛盾

    有个楚国人 , 既卖矛又卖盾 。
    这天 , 他来到集市上 , 放声吆喝起来:“卖矛喽!卖盾喽!”不久就围上了一圈看热闹的人 。
    他举起盾 , 吹嘘起来:“诸位 , 请看我这盾 , 精工制造 , 用料讲究 , 坚固无比 , 随你什么锋利的东西 , 都不能刺穿!”
    他放下盾 , 又拿起矛 , 夸耀说:“再看这矛 , 千锤百炼 , 精心打造 , 锋利极了 , 再坚固的东西 , 也能一戳而穿!”
    看热闹的人中间 , 有一位很会动脑筋 , 听了他的话 , 马上问道:“老兄 , 拿你的矛 , 刺你的盾 , 会怎么样呢?”
    这个楚国人张口结舌 , 一句话也答不上来了 。
【法律奇闻 自相矛盾】    矛 , 是刺人的长枪;盾 , 是护身的挡牌 。矛和盾是古代打仗时用的两种不同的武器 。由于那个专门卖矛和盾的楚国人吹虚自己产品的故事 , 就有了“矛盾”一词 。人们把彼此抵触、相互不容的情况 , 叫做“矛盾” 。自己说的话 , 前后不一致 , 或者自己的言论和行为恰相违背 , 称做“自相矛盾” 。矛盾在唯物辩证法中 , 指事物内部对立着的诸方面之间的既互相依赖又互相排斥的关系 。矛盾在形式逻辑中 , 称“矛盾律”又称“不矛盾律” , 指两个概念互相否定或两个判断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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