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童话大王”郑渊洁停刊维权,商标维权之路为何这么难( 二 )


而根据我国商标法条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对争议注册商标提起无效宣告请求。通常情况下,驰名商标所有人须在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但如能证明该商标注册属于恶意注册,则不受5年期限限制。这个5年期限限制,也正是让郑渊洁苦不堪言的关键。

维权|“童话大王”郑渊洁停刊维权,商标维权之路为何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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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渊洁曾表示还有672个商标在等着维权,可以看出市面上对郑渊洁作品的抢注过于严重,且不可能每个案件都控制在5年期限限制内,让他凭一己之力去及时维权是非常困难的。
创造童话的人奔波于维权,期待童话的人失去了童话故事,不知道《童话大王》何时才能复刊。
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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