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广东省:到2025年,争取全省跨境电商企业年交易规模200亿元以上的5家

智通财经APP获悉,广东省印发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对在广东设立独立法人总部或区域总部,年交易规模30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20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独立站企业和跨境电商卖家,在企业用地、高管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建设跨境电商独立站,对自建独立站且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财政政策支持。评选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对获评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政策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建立跨境电商政企对话直通车制度,落实领导挂点联系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机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到2025年,争取全省跨境电商企业年交易规模50亿元以上的20家、100亿元以上的10家、200亿元以上的5家。
全文如下
关于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落实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我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促进我省贸易新业态扩容提质,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在广东设立独立法人总部或区域总部,年交易规模30亿元(人民币,下同)以上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20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独立站企业和跨境电商卖家,在企业用地、高管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建设跨境电商独立站,对自建独立站且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财政政策支持。评选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对获评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政策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建立跨境电商政企对话直通车制度,落实领导挂点联系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机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到2025年,争取全省跨境电商企业年交易规模50亿元以上的20家、100亿元以上的10家、200亿元以上的5家。(省商务厅、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加强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到2025年,争取全省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实现翻番。制定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标准,建设30个具有一定规模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入驻及服务企业数达10万家。园区重点引入报关清关、支付结算、税务保险、软件开发、大数据分析等服务型企业,建强跨境电商产业生态,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园区周边道路交通、水电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入驻园区的企业,在办公场地租赁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园区建设运营单位为入驻企业提供融资孵化、培训咨询等公共服务。评选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对获评的跨境电商产业园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园区制定各类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标准,规范和引领园区产业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聚焦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家电、现代轻工纺织、超高清视频显示、现代农业与食品等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提升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和公共服务能力。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境外商标注册和国际认证。支持企业建设跨境电商供应链数字化协同平台,实现原料采购、生产制造、终端销售等产业链上下游环节的业务协同,帮助传统制造企业“出海”。支持跨境电商出口企业与境外各大社交媒体、搜索引擎加强合作,开展跨境电商出口直播和数字营销业务。到2025年,争取建设20个“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培育100个年交易额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卖家,培育100个年销售额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自主品牌。(省商务厅,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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