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抗癌药,中国药企的一场“愚公移山”(11)

第四次身份转变,是从“技术专家”到“管理者”。

进入临床和审批、上市阶段后,企业的工作就不再局限于研发,而是要一面铺开渠道准备销售,一面扩大规模、降低成本、迎接竞争。在这一过程中,不仅要考虑的事情变多,管理团队规模也从最开始三五人、十数人的典型“创业公司”变成上百人的大药企。

这其中任何一步都挺凶险的——其实许多非医药领域的创业公司多少会遇到其中的一两个难关,前车之鉴也不在少数了。

实际操作中,许多创业团队止步于第三次转变之前——在取得可靠的研究成果后,他们会选择一直做个“to B”的小团队,将研发数据卖给成熟的pharma(pharmaceutical company,制药公司)。这样虽然避免了一次次痛苦的转型,也规避了今后可能的风险,但可想而知,也自然放弃了新药可能带来的巨大收益。

在电影《我不是药神》口碑爆发期,药企的收益规模已经有很多科普了,相信大家心里都有底儿。让人自觉放弃这种动辄数千万、上亿的利润绝不容易,侧面也反映了药企从零到一的风险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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