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轿车冲撞公交站台致7死案宣判 被告人被判死刑( 二 )

乐山中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杨勇为杀害王某林而驾车前往作案地点等候 , 依法应认定为故意杀人(预备) , 其行为触犯刑律;故意驾车冲撞公交站台候车人员 , 致七人死亡、三人受伤 , 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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