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新国标出台带来哪些变化,对浓香型白酒有什么影响?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5月21日发布“2021年第7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 , GB/T 15109-2021《白酒工业术语》和GB/T 17204-2021《饮料酒术语和分类》两项国家标准 。其中提到白酒新国标出台不允许再使用非谷物来源的食用酒精和食品添加剂等新规 , 这两项国标的制定带来哪些变化 , 一起了解一下吧 。
一、白酒新国标出台带来哪些变化
1、对白酒分类相关定义的调整
固液法白酒和液态法白酒不允许再使用非谷物来源的食用酒精和食品添加剂 , 这点是区别之一 。其实固态法一直是都是不允许使用的 , 新国标出台之后固液法白酒、液态白酒和固态法白酒这三类 , 统统都不允许再使用食品添加剂 。
这一点就是目前市场上一些白酒酿造年份不足等原因口感略逊 , 为提高口感 , 就在用液态白酒、固液法白酒或廉价薯类、糖蜜类酒精作为基酒再辅以化学香味物质来增添口感 , 这样不仅生产简单、成本低廉 , 口感也在不懂行的消费者那里获得一些青睐 , 其实在新国标的标准下 , 无论什么白酒的酒精都应来源于谷物发酵产生 , 香味也应处于粮食 , 不得再添加其他非谷物来源使用酒精和食品添加剂 。曾经红极一时的“牛二”在新标准出台后也需要改名了呢 。
2、调香白酒被划入调制酒
新标准将调香白酒从白酒分类中剔除 , 调香白酒就是指以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 , 添加食品添加剂调配而成 , 具有白酒风格的配制酒 。
之前调香酒归属于液态法白酒的一种 , 可以使用不同的原料来源的白酒或使用酒精再配入白酒风味的食品添加剂的一类白酒 , 尤其是以纯食用酒精为基酒的更是一种配制白酒风格的酒精饮料 。在新国标明确其属于配制酒 , 此举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 , 满足消费者对于高品质的追求 。
二、浓香型白酒新国标变化
针对白酒新国标出台带来哪些变化中提出关于白酒的重新定义及将调香白酒划入调制酒这两个重大变化之外 , 关于浓香型白酒的相关标准也有所改变 , 下面一起了解一下与我们杜康酒相关的变化 。
1、名称变化:浓香型白酒的英文名称从“Strong flavour Chinese spirits”修改成为“Nongxiangxing baijiu” , 这让“Nongxiangxing baijiu”成为专有名词 。
【白酒新国标出台带来哪些变化,对浓香型白酒有什么影响?】 2、酒精度变化:新标准中高度酒酒精度范围为(40%vol , 68%vol , 低度酒酒精度范围为25%vol , 40%vol , 解决了原2006版40.1%vol~40.9%vol的酒精度空隙问题 。
3、执行标准变化:从2022年4月1日后 , 新生产的浓香型白酒就不能再标识执行GB/T 10781.1-2006 , 可以根据GB/T 10781.1-2021新标准制定自己的企业标准进行执行 。
4、增加理化指标:根据浓香型白酒样品的检测数据 , 酸酯总量设置如下:酸酯总量(高度酒优级)≥35.0(mmol/L);酸酯总量(高度酒一级)≥30.0(mmol/L);酸酯总量(低度酒优级)≥25.0(mmol/L);酸酯总量(低度酒一级)≥20.0(mmol/L) 。
己酸+己酸乙酯设置如下:己酸+己酸乙酯(高度酒优级)≥1.5(g/L);己酸+己酸乙酯(高度酒一级)≥1.0(g/L);己酸+己酸乙酯(低度酒优级)≥0.8(g/L);己酸+己酸乙酯(低度酒一级)≥0.5(g/L) 。同时也增加了理化指标的检测方法和测定方法 , 更有利于执行者实际测定时的操作规范 。
从白酒新国标出台带来哪些变化来看 , 于从业人员而言 , 新国标对白酒包括浓香型白酒行业标准的修订对存中水解及当前浓香型白酒的品质表达等有现实意义 , 同时在强调所用糖化发酵剂类型和发酵设备时不仅展现了传统浓香型白酒的工艺特点 , 也向消费者传递了白酒酿造方式 , 利于消费者对杜康等浓香型白酒的健康发展 。此外杜康酒作为浓香型白酒的典范 , 深受消费者的喜爱 , 而我们汉之坊酒业常年面向全国诚招杜康酒代理 , 欢迎对杜康酒加盟的朋友来电咨询了解 。(来源:洛阳杜康控股杜康御藏全国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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