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齐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2021年4月19日至5月9日间 , 被告人齐某某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稼悦小区、孟家沟村等地 , 多次盗窃他人自行车 , 共计盗窃作案5起 , 具体事实分述如下:
1.2021年4月19日17时许 , 被告人齐某某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稼悦小区5号楼3单元前 , 盗窃昝某某自行车一辆 。
2.2021年4月24日傍晚 , 被告人齐某某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孟家沟村公厕附近 , 盗窃尹某某自行车一辆 。
【交易|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齐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3.2021年5月1日19时许 , 被告人齐某某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稼悦小区27号楼3单元前 , 盗窃李某某自行车一辆 。
4.2021年5月4日18时许 , 被告人齐某某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和花园小区8号楼2单元前 , 盗窃孟某某自行车一辆 。
5.2021年5月9日20时许 , 被告人齐某某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稼悦小区5号楼2单元前 , 盗窃刘某某自行车一辆 。 经鉴定 , 被盗自行车价值人民币50元 。
近日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齐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_案件信息】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 , 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 , 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 邮箱地址:jpbl@wccm.sinanet.com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