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教师王汉周 1067年的一次“斩首”行动,目标是一民间小姑娘

历史教师王汉周 1067年的一次“斩首”行动,目标是一民间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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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教师王汉周 1067年的一次“斩首”行动,目标是一民间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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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唐俑

01
北宋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夏天 , 山东登州的一个小山村发生了一起非常普通的谋杀案 。
案发当晚 , 村民韦阿大在自己家田头的窝棚里酣睡 。
阿大新婚 , 娶了个如花似玉的老婆 , 没有选择睡在家里 , 却睡在了田边 。
除了天气炎热 , 可能主要还是因为地里种的西瓜或是别的当季的经济作物快成熟了 , 眼看着就能换钱了 , 自然需要看管 , 防止偷窃 。
到了后半夜 , 突然有人持刀摸进窝棚 , 对着阿大一通猛砍 。
睡梦中的阿大中了十几刀 , 惊醒后下意识地翻身用手阻挡 , 被剁去一根手指 。
来人见阿大醒来 , 发觉自己一时不能杀死对方 , 又惊又怕 , 夺路而逃 。
阿大身受重伤 , 躺在地上 , 奄奄一息 。
天将亮时 , 有人下地干活 , 发现倒在血泊中的阿大 , 急忙叫人把他往家里抬 。
在门板快被拍烂的时候 , 阿大的老婆阿云开了门 , 看到浑身是血的阿大 , 没有露出丝毫惊讶 , 只是一脸的嫌弃和厌恶 。
众人看在眼里 , 也不觉得奇怪:
阿云一个貌美如花的漂亮姑娘 , 嫁给阿大这么一个丑八怪 , 自然是琴瑟失和 , 不会有什么好脸色 。
县衙接到报案 , 立即委派县尉(县公安局长)前去调查 。
经过认真仔细的现场查勘 , 结合对村民及其他知情人员的走访 , 基本断定犯罪嫌疑人就是年轻貌美的阿云 。
阿云跪在大堂上 , 看着身前地板上摆放整齐、血迹斑斑的各种刑具 , 面对县官的旁敲侧击、软硬兼施 , 心理防线很快崩溃 , 痛快地主动承认自己就是杀人凶手 。
杀人动机让人有些意外——阿云家境贫寒 , 父亲早逝 , 母亲也在今年不幸病故 , 自己的亲叔叔贪图韦家一点彩礼 , 也为了摆脱这个累赘 , 不顾阿云仍在服丧期间 , 强行将她嫁给阿大;
阿云本就不乐意 , 再一看阿大长的这个鬼样子 , 更不想过下去了 , 于是就起了杀心 。
案子上报到登州 , 登州城轰动了 , 街头巷尾议论纷纷 , 不少人感叹 , 这个娇俏可人的小媳妇太可怜了 , 肯定难逃一死 。
意外发生了 。

02
知州许遵的判决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 登州城内外沸腾了 , 相关司法界官员全体用脚投票 , 登州老百姓则开展了法律知识大讨论 。
妻子谋杀丈夫 , 根据当时国家法律《宋刑统》中规定 , 谋杀亲夫属“恶逆” , 是“十恶不赦”的大罪之一
(古代刑律十恶大罪 , 指殴打及谋杀祖父母﹑父母 , 杀死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 ,
无论是致死或是致伤致残 , 都只有一个结局——斩首 , 这是死刑中的极刑 。
死刑分两等 , 斩首之下还有绞刑 , 有一个文明的说法叫“环首” , 就是用绳子将犯人吊死或者勒死 。
死刑下边是流刑 , 就是脸上刺个字 , 流放几千里到天涯海角或者尚未开发的原始自然风景区(《水浒传》中卢俊义就被流放到人间地狱沙门岛——登州海域的一座孤岛) ,
在当地政府部门的监管下劳动改造 。 许知州的判决 , 是将阿云流放2500里——不是通州岛(上海崇明岛)就是琼州(海南岛) 。
从斩首到流放 , 等于从地狱回到了人间 , 况且中间还隔着一个绞刑 。
许遵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判决呢?
他又是根据那条法律呢?
许遵不是不学无术的法盲 , 恰恰相反 , 他是当时著名的法律专家 , 进士出身 , 中过“明法科”
(汉、唐、宋各代察举人才及科举取士的科目名称 , 用于考试法令专门学问 , 选拔明习法令的专门人才) ,
做过大理寺(最高法院)的详断官和审刑院(中央司法审核委员会)的详议官 , 既懂理论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
许遵知登州 , 是去镀金 , 他身后的贵人许诺很快就会调他回开封 。
在这个敏感期做出这样的判决 , 有什么其他目的吗?
《宋史·许遵传》认为其“立奇以自鬻” , 为自己博出位 , 还有人认为许遵是受到“雪活(昭雪冤情而活人性命)奖励制度”的驱使 。
是这样吗?
至少许遵自己不这样认为 。
他已经六十一岁了 , 经历了太多人间流转 , 看到了太多的幸与不幸 , 面对可怜的阿云 , 不由萌发了“好生之义”(见王安石《临川文集》中《答许朝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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