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 吃了豹子胆?喝了“无畏散”?两男子酒后袭警被市北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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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都市报 吃了豹子胆?喝了“无畏散”?两男子酒后袭警被市北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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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 鲍福玉
5月21日 , 两男子在市北区洛阳路酒后袭警被刑拘 。
2021年5月21日2时20分许 , 市北分局洛阳路派出所110民警接指挥中心指令:洛阳路某便利店门前有人打架斗殴 。 洛阳路派出所110车组民警杨茂国、辅警孙峻立即赶到现场 , 经了解 , 当日凌晨2时许 , 万某(男 , 22岁 , 本市人)、李某(男 , 16岁 , 山东昌邑人)酒后与因琐事与他人产生矛盾纠纷 , 双方发生口角并进而发生肢体冲突 , 周围群众报警 。
民警现场处置过程中 , 万某、李某不听民警劝阻 , 反而开始辱骂推搡甚至殴打出警的民警、辅警 , 造成民警杨茂国右手腕受伤、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 , 辅警孙峻腰部受伤 。
民警杨茂国与辅警孙峻坚持带伤维持现场秩序 , 拦阻嫌疑人脱逃 。 随后增援警力赶至 , 将万某、李某制伏后带回派出所审查 。
经讯问 , 嫌疑人万某和李某对辱骂、殴打民警的事实供认不讳 。 万某和李某的行为涉嫌袭警罪 , 市北公安分局依法对二人刑事拘留 。 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袭警罪法律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 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 , 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 , 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这一修改从立法层面肯定了民警的执法权威 , 首次对袭警单独设置法定刑 , 最高刑期七年 。 同时 ,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 袭击民警不能仅以造成民警身体伤害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 , 即无需致伤就可以构罪 。
今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开始至3月底 , 一个月时间内 , 全国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袭警犯罪嫌疑人405人、起诉101人 , 切实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 , 保护人身安全 。
在此 ,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 , 法律尊严不容挑战 , 民警执法权威不容亵渎 。 良好的治安环境 , 背后是无数人民警察默默地付出与牺牲 。 民警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为天职 , 但民警的执法活动也需要保护 , 对于任何辱警、袭警的违法犯罪行为 , 警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 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 在民警执法执勤过程中暴力抗法 ,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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