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北叔 小小莎事件,很多人犯了一个关键点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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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莎老师就是个奇葩!

用大概念掩盖小概念的不足!形成对立!大的方向讲 , 小小莎并没有和中介签订协议 , 货比三家有权利“跳单” , 这个毫无异议!

但是你在别人工作时间范畴内运用了别人的时间与劳动力!要不要付一定报酬?这个社会高速发展商业性质早就发生变化 , 以前游戏是不务正业 , 现在却是最强劲的一门事业!知识都开始付费了!你向专业博主提出问答同时也要付费!你对这家中介的咨询同样也是一个专业内的知识点 , 不然怎么和别人货比三家?且不说这些!别人得到你的购房意愿 , 要不要与房主进行联系 , 消耗的不是工作时间与精力吗?你无价地索要到了这些信息点 , 然后去与下家进行商讨!难道不是问题所在吗?

这个事件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支持小小莎呢?其主要原因是 , “跳单”上小小莎做得没错!既没有签订协议 , 有权跳出去?但你运用技巧盗取了别人的“便宜” , 拒不认账 , 与小偷有何区别?用整体方向掩盖自身局部处理不足 , 想去买条华子 , 还没买先顺回一瓶营养快线!最后华子不要了 , 营养快线喝了 , 没付钱!请问这合理吗?

学语言学的就是不一样!她能让你直接把三方关系变成买卖双方的关系!

有人说 , 我去相亲就应该给彩礼吗?
有人说 , 我去店里试衣服 , 不满意要给钱吗?
有人说 , 我去试车 , 销售员给我介绍 , 我不满意不买了 , 要付钱吗?



很多人把三方关系用买卖关系打比方 , 这合理吗?再加上一个中间人的身份?很难吗?
你试想一下 , 这些买卖关系加一个中间人进去 。
中间人给你引荐相亲 , 中间人给你引荐资源、客户!
你因为某个德高望重或者老师的引荐去某个公司上班 , 最后不想去了 , 即便不能成功 , 你就不能感谢一下这个中间人?这样的比方 , 它至少还是三方关系!

小小莎事件 , 很多人犯了一个关键点的错误!
其实我并没有支持中介提供了服务就一定要在此下单 , 中介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对的!我只是提醒大家买家在这件事上也不道德!

也不知道是不愿意深入思考 , 还是被小小莎引导所致!很多人用去店里买衣服 , 这种荒缪的比喻来进行评论!


首先你去店里买衣服 , 觉得不合适不买了 , 不用给钱!因为店家卖衣服 , 服务是一个免费的沟通过程 。 但如果店家把“服务”再分开一家咨询店 , 你去咨询你就要付咨询费了!这就是买卖关系与三方关系的差别!其次中介不仅是带你看房子 , 还提供的是一个信息服务!你了解了这个条信息 , 然后把这条房源信息拿去搜索 , 看还有没有其他中介费低的公司代理介入!然后利用了第一家提供的信息 , 进行第二家交易 , 这就是占了第一家的便宜 , 还要吐对方一口唾沫!所以说不道德!

这里面有一个动机不纯的概念!而很多人只看到中介强买强卖的问题 , 却没有看到买家动机上的问题 。 难道你真的相信小小莎提出2-3万的中介费仅仅只是试探的一句话吗?连接上下文 , 她那句“因为有很多人都是收2-3万的” , 这句话不管你从东南西北来看 , 她都是一个肯定的语气来撬“中介费”的 , 因为她不是说的“因为有很多人都是收2-3万的吧?” , 后面那句话只不过是小小莎为辩解制造的“语境” 。

就比如“学校来了三个医院的医生 。 ”第一个意思是三个医生是同一个医院的 , 第二个意思是不同的三个医院来的医生!同样一句话 , 不同意思!小小莎的那句话的话 , 同样可以把肯定变成一种试探语!在讨价还价的时候它就是肯定的 , 在辩解情景下 , 它同样可以是一种试探!只要为我服务 , 可以制造多种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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