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外地非冀c车辆限行 秦皇岛汽车限行


秦皇岛外地非冀c车辆限行 秦皇岛汽车限行

文章插图
一、常态化限行
限行规则
2021年7月5日至9月30日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
限行时间:工作日早7:00——19:00,北戴河区限行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起至10月31日 。
限行区域
海港区和秦皇岛开发区兴凯湖路(不含)以东
老102国道(不含)以南
东港路(不含)以西
注:西环路、河北大街西段(西环路以西原西部快速路)、老102国道北二环—海阳路(北环路以北)—北环西路(海阳路以西)不限行
北戴河区山东堡立交桥(含)以南
驼峰路(不含)以东
山海关区石河东路(不含)以东
关城北路(不含)以南
关城东路(不含)与上海道(不含)以西
228国道(不含)以北
限行车辆类型
此次限行期间,其他道路限行措施规定同步执行,持有货运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按照机动车尾号通行 。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 , 单位通勤班车(大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查车、银行运钞车、民政救助及清障救援等确需通行的执法车辆、专项作业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
7.持有“绿色通行证”运送鲜活农产品、药品等货物的货运汽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查车辆、银行运钞车、清障救援车辆、民政救助、殡葬车和残疾人专用汽车及未换发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请携相关证明材料到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中办事服务中心大厅16号窗口备案(已经备案的车辆不再备案) 。
法律责任
请各有关单位、驾驶人及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 , 按照“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 。每隔4小时抓拍一次,每天不超过2次 。
二、山海关古城旅游区限行
山海关古城旅游区限行区域及措施
1.限行时间
2021年7月1日-8月31日和10月1日至10月7日 , 每日8:00-18:00 。
【秦皇岛外地非冀c车辆限行 秦皇岛汽车限行】2.限行区域和道路
古城旅游区(东大街、西大街、南大街、北大街及一关路)
3.限行原则
(1)在限行时间内禁止机动车、三轮车(含电动三轮、人力三轮)、畜力车驶入古城旅游区
(2)在限行时间内对西门所有机动车辆、三轮车(含电动三轮、人力三轮)采取单行措施,不得驶入
特殊通行需求
1.通行证申领
(1)户籍所在地在限行区内的居民
(2)因生产、生活需要,在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的古城内单位、企业
(3)执行涉旅工作保障任务的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所属各委办局
注:申领通行证需携带驾驶人的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及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古城内单位、商铺另需携带单位介绍信
2.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市场监管、交通执法、环保监察监测、保险公司现场勘察、银行运钞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用车辆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4)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处罚标准
1、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
2、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
古城通行证办证地点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六大队综合业务处理大厅(山海关区关城南路23号)
联系电话:506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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