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工伤保险五至六级伤残参保待遇 秦皇岛工伤保险五至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秦皇岛工伤保险五至六级伤残参保待遇 秦皇岛工伤保险五至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秦皇岛工伤保险五至六级伤残参保待遇 秦皇岛工伤保险五至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文章插图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 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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