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姑苏区企业复工备案指南 苏州新冠肺炎确诊名单


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姑苏区企业复工备案指南 苏州新冠肺炎确诊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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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备案对象:
申报2月9日24:00后复工的企业
※复工条件:
1.疫情防控小组建立到位 。
企业必须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 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 。
2.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位 。
企业必须要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责任制度,方案必须周密可行 , 责任必须落实到人,范围必须完全覆盖 。
3.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到位 。
企业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等情况后,企业需采取的相应措施 。
4.职工统计分类管理到位 。
企业必须对全体职工逐一登记造册 , 全面掌握职工是否离苏及前往地点、乘坐何种交通工具、身体状况、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途径湖北及浙江温州和台州、是否接触野生动物等情况 。优先安排本地或疫情轻微地区的职工复工 。对近两周有湖北、浙江温州和台州等疫情重点区域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的已返苏职工,按要求进行14天隔离观察 。疫情重点区域未返苏职工,一律劝其暂缓返苏 。
5.应急防控物资保障到位 。
企业必须积极筹措防疫所需的口罩、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保障疫情应对物资不得少于人均5天储备量 。
6.疫情防控场所准备到位 。
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行业防疫标准和要求,做好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生产办公设备、卫生间等各个区域消杀处理 。在办公场所醒目处张贴或悬挂疫情防控健康提示 。
7.信息报告制度执行到位 。
明确防控工作专职联系人,负责传达落实政府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并报送生产经营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
※复工备案流程:
 ?。ㄒ唬┙帐∫咔榉揽匾患断煊獬?nbsp;, 对2月9日24时后复工的全区所有企业实施备案制度 。省、市、区另有文件规定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ǘ┢笠翟诰弑干鲜鎏跫那疤嵯?,需提前2天以电子文档形式向所在街道提交复工备案材料,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复工 。其中,楼宇、产业园内企业由楼宇、产业园运营方落实管理责任收集企业复工备案材料 , 统一提交街道备案 。
※复工备案材料:
1、企业复工备案表;
2、疫情防控方案;
3、疫情防控承诺书;
4、复工人员信息登记表;
5、防护物资储备情况表 。
※复工备案咨询电话:
平江街道67270321
金阊街道68298871
沧浪街道65163858
双塔街道65236972
虎丘街道65836773
苏锦街道67217670
吴门桥街道65305928
白洋湾街道6535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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