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离婚财产协议公证
离婚财产分割补充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 对于已经离婚的夫妻在离婚后对财产达成的分割条款或者因变更原离婚协议内容而达成的补充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
离婚财产协议公证应提交的材料(已离婚)(注:如约定的财产为外地不动产,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办理公证)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明;
(2)协议离婚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加盖印鉴的《离婚协议书》,诉讼调解离婚的,提供人民法院离婚调解协议书;
(3)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4)离婚财产补充约定协议书;
【宜昌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办理 宜昌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办理流程】(5)其他与协议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6)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推荐阅读
- 宜昌离婚冷静期是什么 宜昌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时间
- 宜昌离婚协议书模板 离婚协议书样版本图片
- 宜昌离婚协议书起草要求 草拟离婚协议书图片
- 宜昌离婚协议书基本内容 离婚协议书具体内容
- 宜昌离婚证补办条件及材料 宜昌离婚证补办条件及材料要求
- 宜昌离婚证补办指南 宜昌离婚在哪里办理
- 宜昌离婚证补办流程 离结婚证补办手续
- 宜昌婚姻登记处地址及电话 宜昌婚姻登记处地址及电话号码
- 宜昌离婚预约办理流程 宜昌离婚在哪里办理
- 宜昌离婚预约指南 宜昌离婚预约指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