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职工医保家庭共济申请条件是什么?


宿迁职工医保家庭共济申请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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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下简称主账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应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
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可以通过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方式,享受家庭共济待遇,实现个人医药费用通过家庭共济进行分担 。
申请条件:
1.主账户人在我市职工医保正常参保 , 绑定的家庭成员都在我省除南京外正常参保(职工医保或者居民医保);
【宿迁职工医保家庭共济申请条件是什么?】2.主账户人个人账户资金有所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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