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城区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


宜昌城区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

文章插图
宜昌城区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
 ?。ㄒ唬┏窍绲捅6韵笾械母吡洹⑹堋⒅囟炔屑怖夏耆?nbsp;, 按照400元/人、月予以补贴;
【宜昌城区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 ?。ǘ┏窍绲褪杖爰彝ブ械母吡洹⑹堋⒅囟炔屑怖夏耆? ,按照320元/人、月予以补贴;
 ?。ㄈ┏窍绲捅:统窍绲褪杖爰彝ブ械耐艘劬恕⑵渌鸥Ф韵罄夏耆耍?按照320元/人、月予以补贴;
?。ㄋ模┏窍绲捅6韵笾械募苹乇鸱鲋韵罄锔吡洹⑹芾夏耆耍?按照400元/人、月予以补贴;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里高龄、失能老年人 , 按照320元/人、月予以补贴 。
 ?。ㄎ澹┤胱⊙戏窕共固?
1.入住公办养老机构补贴 。凡具有宜昌城区户籍(不含夷陵区)的补贴对象入住城区公办养老机构,免除其入住期间床位费,并按照600元/人、月的标准予以补贴 。
2.入住民办(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补贴 。具有宜昌城区户籍(不含夷陵区)的补贴对象入住城区二级以上民办(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按照600-1000元/人、月的标准予以补贴,其中,三级及以上民办养老机构按照1000元/人、月标准予以补贴,二级民办养老机构按照600元/人、月标准予以补贴 。
3.入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机构)补贴 。具有宜昌城区户籍(不含夷陵区)的补贴对象入住城区二级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机构)按照600-1000元/人、月的标准予以补贴 , 其中,三级及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机构)按照1000元/人、月标准予以补贴,二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机构)按照600元/人、月标准予以补贴 。
养老服务机构收费价格低于本补贴标准的,按照所入住机构的实际收费价格予以补贴 。
上述符合条件的对象只能享受一项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