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南京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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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ㄒ唬┒杂谖薹康ド碇肮? ,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由1200元提高至1800元 。对于无房已婚职工 , 夫妻缴存双方合计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由2400元提高至3600元 。一个自然年度内,提取总金额不超过按年计算的最高限额,单身职工21600元/年 , 夫妻双方43200元/年,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为3个月 。职工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按职工与出租单位的约定,定时办理提取手续,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 。
 ?。ǘ┰谖抑行挠凶》抗鸫钋也扇≈鹪绿崛∽》抗鸱绞焦榛勾畋鞠⒌?,可签订补充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在结清当期应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用当月剩余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提取最高金额为贷款月还款金额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较小值 。
二、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ㄒ唬┦褂米》抗鸫罟郝虻诙鬃》渴保?首套房面积认定标准为:家庭已有一套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 。不再限定现有首套房面积 。
 ?。ǘ┚奈闹叭嗽辈握障忠劬俗》抗鸫钐跫⒍疃劝炖?。
三、加大对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购房租房支持力度
 ?。ㄒ唬┒嘧优彝ィㄓ辛礁黾耙陨衔闯赡曜优?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在普通家庭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上浮20%,即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人、120万元/户 。
 ?。ǘ┒杂谖薹康亩嘧优彝?,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20% 。
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租房提取支持政策,与我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不叠加使用 。
备注: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23年6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贷款政策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此前已经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的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该通知由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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