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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逮捕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关于逮捕的规定】关于逮捕适用的条件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 , 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 , 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 , 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 , 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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