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1、受益人善意时的返还
即在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利益已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 。
2、受益人为恶意时的返还
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时 , 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之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 , 返还义务也不免除 。
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 , 嗣后为恶意的返还
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 , 嗣后为恶意的情况下 , 其返还范围应以其恶意开始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 ,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 , 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不当得利的利应该怎么返还 不当得利什么返还取得的利益】
推荐阅读
- 二手房会有怎么样的质量问题 二手房 质量问题
- 山东省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通知 山东省关于工伤职工待遇问题的规定
- 买二手房和买新房的契税一样吗 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和购买人一样吗
- 雨量是如何测量的(雨量是如何测量的 雨量是怎么测量的
- 关于90后抖音的说说
- 京东退款到微信要多久 京东微信支付退款的话会退回哪里?
- 女人对生活伤感的句子
- 什么是煤的热值差 煤的高低热值之差为
- 做网站的软件有哪些 做网站的软件有哪些好用
- 猫打架的原因是什么 猫为什么会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