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生儿入户需要什么材料


佛山新生儿入户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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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生儿入户需要什么材料】一、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须双方签名确认) 。
2、父母一方(登记入户方)的居民户口簿 。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属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及居民身份证 。军人证件与其他证件资料不相符的,提供所在部队证明;
3、小孩父母的结婚证 , 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经抚养权属方同意跟随另一方入户的 , 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
4、出生医学证明 。不能提供的 , 须提供出生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不在医疗机构分娩的除外)、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证的证明及亲子关系医学鉴定书;
5、属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 。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 , 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6、入工作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的 , 提供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入政府公共集体户的,还需在《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上注明 。
二、材料注释: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3][4]为必选项,[5][6]为如有则必选项) , 证明收原件 , 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查验原件收取副页 。如材料存疑或本单未列明的其他情况 , 请按民警告知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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