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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厂里同事不给作证的,可以提供在场人员姓名,请求人社局调查 。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工伤认定厂里同事不给作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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