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区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租房补贴发放标准】
文章插图
阶段性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学历本科(含)及以下300元/月,每上调一级上浮标准为50元/月 。承租人个人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低于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承担的费用给予补贴 。阶段性租赁补贴在审核通过的当月起按季度发放,累计发放阶段性租赁补贴期限为36个月 。
申报条件:
1、2021年1月1日以后在高新区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 , 与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 并在本地缴纳至少一个月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在泰安市市区(含功能区)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困难;
3、在当地未享受各类人才购房、人才租房、人才安家等补贴或住房保障部门发放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承租保障性住房及其它优惠租金的人才保障住房 。
推荐阅读
- 泰安医保系统切换停机期间各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泰安医保异地备案起始终止时间
- 泰安市二胎政策 泰安市二胎奖励政策
- 泰安高新区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 泰安高新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租房补贴申请材料 泰安高新区凤凰小区房屋出租
- 泰安二胎生育申请流程 泰安生育医保办理流程
- 泰安二胎准生证办理材料 泰安办理准生证需要什么材料
- 泰安各婚姻登记处暂停办理各类婚姻登记业务 泰安民政局离婚办理
- 泰安离婚登记如何办理 泰安市离婚登记处
- 泰安市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 咋补办出生证明
- 泰安市出生证明补办材料 泰安中心医院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