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具备的条件
【设立分公司具备的条件】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
推荐阅读
- 销售人员招聘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招聘销售人员条件
- 能不能直接申报中级政工师
- 经纪类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
- 开装修公司要具备什么条件 送给需要的你
- 母亲节是哪年设立的 母亲节是谁提出的?
- 开展印刷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 这6条都具备了吗?
- 绍兴县为什么叫柯桥区
- 社会工作者是什么职业 应具备什么条件
- 一个成年人应该具备哪些素质
- 一个总裁应该具备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