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公租房申请人违约情形 马鞍山公租房申请人违约情形是什么】
文章插图
住房保障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定情形,解除合同并收回保障房:
1、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房内居住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3、擅自互换、出借、转租、抵押保障房的;
4、将保障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或者改变使用功能的;
5、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租赁的保障房严重毁损的;
6、存款、股票基金等资产价值超过规定数额或者经审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法、违约情形 。
》》》》》马鞍山本地宝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马鞍山公租房申请及马鞍山公租房补贴等相关信息 , 详情请查看本地宝马鞍山公租房指南 。
推荐阅读
- 马鞍山公租房申请材料详情 马鞍山公租房收费标准
- 马鞍山办理就业登记的情形 马鞍山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马鞍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览 马鞍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
- 马鞍山各种申办情形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览
- 马鞍山注销失业登记的情形 失业登记/注销失业登记原因
- 马鞍山退出失业登记的情形 失业退工登记原因
- 马鞍山就业困难人员说明与优惠政策 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报告
- 马鞍山职称评定流程 马鞍山中级职称评定
- 马鞍山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马鞍山职称评定
- 马鞍山市就业报到证有效期 马鞍山市就业报到证有效期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