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居住证办理材料 南宁市兴宁区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萍乡居住证办理材料 南宁市兴宁区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萍乡居住证办理材料 南宁市兴宁区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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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居住证的同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
申领居住证时,申领人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居住证申领表;
(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彩色相片2张;
(三)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证明:
1.按照《办法》规定,在现居住的市、县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的申领人,受理机构根据登记记录证明其已居住半年以上;
2.按照《办法》规定,由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负责登记的连续就读人员 , 凭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证明其已居住半年以上 。
(四)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材料:
1.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2.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连续就读的材料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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