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承租家庭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及租赁合同约定使用公租房 , 承租家庭有下列违规使用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损毁、破坏住房 , 擅自装修、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六)累计六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
(七)隐瞒家庭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
【济南哪些情形要退回公租房? 济南哪些情形要退回公租房了】(八)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行为 。
推荐阅读
- 2022年济南公租房分配摇号排序指南 2021年济南公租房什么时候摇号
- 济南关于2022年公租房实物配租常态化申请首次分配摇号排序的通告 2020年济南公租房
- 济南公租房在哪交租金? 济南公租房在哪交租金啊
- 济南公租房实物配租常态化申请受理范围不包括哪? 济南公租房廉租房
- 济南租公租房可以换吗? 济南公租房换房怎么换
- 济南租房补贴和公租房可以同时申请吗? 济南租房补贴一次性发放吗
- 济南无犯罪证明办理材料有哪些 济南无犯罪证明办理材料有哪些要求
- 济南市各区公证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的公证处有几家
- 孙字开头的四字词语有哪些
- 长寿花施肥方法 长寿花施肥方法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