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有:
【集资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1、借款的目的:民间借贷主要是出于生产经营上的需求而进行的短期借贷行为,借来的资金是用来"救急"的,以便更加顺利地进行生产经营 , 而且等到资金流转顺畅后,会尽快归还 。而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 。
2、借款对象的范围:民间借贷的范围较小 , 大多发生在亲朋好友等之间,是依靠债权债务人之间的相互信任或抵押、质押等方式达成的,主要以"一对一"的借款模式为主 , 指向特定的对象 。而集资诈骗范围很广,是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进行集资,通过向社会公众发放集资公告 , 或通过中间人等其他方式集资 。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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