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有过失犯罪,过失经济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意思

经济犯罪有过失犯罪吗?

经济犯罪有过失犯罪,过失经济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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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一般是属于故意犯罪,是存在主观上的故意犯罪行为,如诈骗罪、非法经济罪、走私罪等 。
在处罚上面一般会以故意的情形来进行判决,经济犯罪是属于数额犯罪,在处罚的基础上就会以数额的大小来进行判决案件 。
过失的种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疏忽大意的过失 。
2、过于自信的过失 。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过失经济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意思经济犯罪 的量刑其实分为了很多种情况,每种情况人民法院对它的判决都是不一样的,比如:在进行经济犯罪的时候,总会有一个带头的和一些他的跟班,那么人民法院在对他们进行判决的时候就会出现一定的差异,起着带头作用的人肯定会比他的跟班处罚的重,在经济犯罪中其实最出名的两个 罪名 是 高利贷 以及私自挪用公款 。这也是我们平常最常见的经济犯罪 。高利贷犯罪之后人民法院在对他进行相对应的处罚的时候是加上了 单位犯罪 ,形成了对他的双罚制,私自 挪用公款罪 在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判决的时候,一般看两个方面: 第一个看的是他私自挪用的公款的数额有多少,数额越大相应的所要受到的处罚也就越大,第二个方面就是要看他挪用的公款属于什么类型,基于公款的类型,处罚的程度也是不一样的 。在法律上还明确规定了一种经济犯罪,那就是 侵占罪。侵占罪是通过《 刑法 》规定的,在《刑法》中对侵占罪是这么描述的:如果你将别人因为各种原因让你替他保管好他的财物,但是你却将他的财物纳为自己的东西,不还给别人,如果你侵占的财物的数额比较大的话,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一般来说都是2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如果情节比较轻的话,可能就是拘留以及处 罚金 ,但是如果你侵占的财物数额巨大,情节十分严重的,则会有2年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还需要缴纳处罚金 。在这里面,有一个特殊的情况就是过失经济犯罪,这个属于该案件的当事人不是故意犯的 。国家对过失经济犯罪没有明确的说明,但是只要人民法院判断你是属于过失经济犯罪,那么肯定是会比情况一样的经济犯罪的处罚要轻很多 。
经济犯罪概念及法律特征经济犯罪是指行为人在社会经济的生各个领域,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国家经济法规、危害国家经济管理的犯罪 。经济犯罪具有以下特点:1、发生在经济领域,包括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环节 。2、行为热主观上是故意的,过失不构成经济犯罪 。3、犯罪的客体是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并非简单地侵害他人财产权 。经济犯罪的具体罪名有:挪用公款罪,信用卡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经济犯罪只能是故意犯罪吗不是;经济犯罪一般是属于故意犯罪,是存在主观是的故意犯罪行为,如诈骗罪、非法经济罪、走私罪等 。过失的种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疏忽大意的过失 。2、过于自信的过失 。
一、经济犯罪有过失犯罪吗?
不是;经济犯罪一般是属于故意犯罪,是存在主观是的故意犯罪行为,如诈骗罪、非法经济罪、走私罪等 。
过失的种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疏忽大意的过失 。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
应当预见的前提是能够预见:需要考虑行为人的知能水平、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以及行为时的客观环境 。
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即构成要件意义上的实害结果,而非任何结果 。
2、过于自信的过失 。又被称为有认识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
行为人在已经预见危害结果的同时还实施该行为,是因为行为人凭借一定的主客观条件,相信自己能够避免结果的发生,但所凭借的主客观条件并非真实可靠:过高估计自己的主观能力、不当地估计了现实存在的客观条件对避免危害结果的作用或者误以为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因而可以避免结果发生 。这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的认识因素 。
二、认定过失犯罪需注意
第一,由于事件已经发生,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已清楚地展现出来,故司法工作人员不应由此逆推行为人能够预见、应当预见 。这种做法容易扩大疏忽大意过失犯罪的范围 。正确的方法是,从分析行为入手,根据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行为的客观环境以及行为人的知能水平,判断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否预见结果的发生 。
第二,不能因为结果严重就断定行为人能够预见、应当预见 。行为人能否预见结果发生与实际发生的结果是否严重,具有一定联系;但不能由此认为,凡是结果严重的,行为人就能够预见、应当预见,凡是结果不严重的,行为人便不能够预见、不应当预见 。结果严重就千方百计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做法,是结果责任的残余,违反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 。
第三,行为人在实施不道德、违法乃至犯罪行为时,有时也会发生行为人所不能预见的结果,不能因为行为人实施的是不道德、违法乃至犯罪行为,就断定他能够、应当预见自己行为的一切结果 。特别是不能因为行为人的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就针对其不能预见的_结果追究疏忽大意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
【经济犯罪有过失犯罪,过失经济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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