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过错方怎么界定
婚姻过错方的界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婚姻过错方怎么界定】因此,婚姻过错方就是上述四种情况 。
推荐阅读
- 女人为了孩子将就婚姻的说说 女人为了孩子放弃一切的句子
- 户口分户怎么办理流程
- 第三者破坏婚姻会怎么处罚
- 送闺蜜的新婚祝愿语
- 想放弃一段婚姻的说说句子 关于压抑憋屈的心情说说
- 婚姻过得很压抑想离婚心很累汇编 我想放弃婚姻了真的很累
- 新婚姻法关于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满足哪些要件
- 男属虎女属龙适合做夫妻吗
- 好朋友结婚朋友圈婚姻幸福祝福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