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标准如下:
【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推荐阅读
- 高考顶替事件被顶替者有什么补偿
- 征地补偿标准
- 房屋拆迁补偿价应如何评估
- 经济补偿金的基数怎么确定
- 竞业限制补偿金过低怎么办
- 如何举报劳动仲裁员
- 白沙埠镇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 驾考宝典补偿生效时间是什么意思
- vivo相机ev什么意思
- 公租房拆迁补偿谁有权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