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宪法的发源地是

近代宪法的发源地是英国 。英国宪法常被人称为“近代宪法之母” , 世界上最早的宪法是英国的不成文宪法 , 是17世纪中期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争夺政权过程中互相妥协的产物 。
【近代宪法的发源地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 简称“英国” , 本土位于欧洲大陆西北面的不列颠群岛 , 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 。
英国宪法由成文法、习惯法、惯例组成 , 主要有大宪章、人身保护法、权利法案、议会法以及历次修改的选举法、市自治法、郡议会法等 。
英国不是成文法国家 , 没有统一的宪法典 , 一般认为1215年《大宪章》是英国宪法最早的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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