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怎么赔偿】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推荐阅读
- 根据规定拖欠抚养费有罪吗
- 帮别人做事别人不给钱怎么办
- 拖欠工资需要什么证据
- 如果单位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 职工医保怎么申报基数 职工医保如何申报基数
- 老板拖欠工资能报警吗
- 如何辞职
- 在计件工资制下支付加班费吗
- 劳动节致谢文案
- 欠人家货款算诈骗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