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一女子去塞浦路斯旅游时,发现银行卡在马来西亚被盗刷28.5万元( 二 )



也就是说 , 张女士证明其未出现人卡分离 , 而该行则主张其卡片未被盗刷 , 就要提供她在异地消费的相关证据 。

第三、该行主张的借记卡关于“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 , 发卡行均视为持卡人所为”的规定 , 仅适用于真实的借记卡交易 , 并不适用于伪卡交易 , 银行不能因此而免责 。

最后 , 一审认为该行未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 , 故赔偿张女士28.5万元 。

通过本案提醒广大读者 , 出现被盗刷时 , 先用该卡发生一笔交易 , 并迅速拨打发卡行电话将卡冻结 , 在及时止损的情况下 , 固定好人卡未分离的证据 , 而张女士的做法恰恰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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