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大爷去银行取5万,但没想到柜员一个手误,把取5万变成了存5万


浙江舟山,大爷去银行取5万,但没想到柜员一个手误,把取5万变成了存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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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大爷去银行取5万,但没想到柜员一个手误,把取5万变成了存5万


浙江舟山 , 大爷去银行取5万 , 但没想到柜员一个手误 , 把取5万变成了存5万 , 结果大爷账户本来只有55407.14元 , 取完反而变成了105407.14元!银行发现后让大爷归还10万!但大爷认为:离柜概不负责 , 我少取5万你会补给我吗?

邱大爷因为要用钱 , 就去银行取5万现金 。 这个柜员是个新人 , 当时按完没仔细核对 , 就直接把5万现金给了邱大爷 , 而邱大爷拿着钱走出银行后 , 就收到一条短 信 , 说他的账户内银行有105407.14元!



邱大爷开始以为这是系统错误 , 没有在意 。 但他走了几步后 , 想着银行不会真的搞错了吧?再想到自己还欠朋友5万 , 于是就尝试给朋友转账 , 没想到真的成功了!这下邱大爷乐坏了 , 取个钱的功夫赚了10万 , 他认为这是老天给他送钱 , 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

但为了保险起见 , 邱大爷赶紧把卡内的钱都转到自己另外银行的卡里 , 免得银行发现后把钱给扣掉!做好一切以后 , 邱大爷认为万无一失 。 但银行的工作人员下午对账时就发现了问题 , 要求邱大爷把多取出的10万归还!

邱大爷拒不归还 , 他认为银行都有离柜概不负责的说法 , 现在自己人都出了银行了 , 取多取少都两清了!如果现在自己少取了 , 银行会补给自己吗?



银行看邱大爷不还钱 , 只能把他告上法庭!!但邱大爷反驳说 , 钱存在银行里 , 如果银行员工把钱偷偷转走 , 银行都推脱说是员工个人行为 。 那这个既然是员工的工作失误 , 那银行就应该让员工个人承担损失!自己又没有偷 , 也没有抢 , 凭什么还钱呢?

法院审理后认为邱大爷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 判决他归还10万!可邱大爷虽然输了官司 , 但他仍然“要钱不要命” , 宁愿被列为失信人员 , 也坚决不把这10万拿出来!

那么 , 法院为什么要判大爷把这笔钱拿出来呢?

因为邱大爷的行为是不当得利 , 他获得这10万块钱没有合法根据 。 虽属于既成事实 , 但不受法律保护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 受益人取得的不当利益应当返还给受害人 。

而构成不当得利 , 需满足四个条件:

1. 一方获得利益!比如:张三在餐厅吃饭时 , 服务员误将他人点的一道“霸 王蟹”上到他的餐桌上 , 他见状未声张快速将其吃完 。 张三的财产虽增加 , 但应认定为财产消极增加(换言之 , 节省了费用) , 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 张三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



【浙江舟山,大爷去银行取5万,但没想到柜员一个手误,把取5万变成了存5万】2、.他方受有损失 。 例如:张三的鸡群混入李四的鸡群 , 李四当作自己的鸡饲养了半年 , 李四受有损失 , 张三获得利益 , 因此构成不当得利 , 张三应该返还李四的损失 。

3. 获得利益与受有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 也就说邱大爷获得这笔钱 , 是因为员工误操作而导致的!

4. 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 。
所以 ,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 银行有权要求邱大爷归还这笔10万元!

还有网友问 , 如果邱大爷拒不执行判决 , 会有什么惩罚吗?

首先 , 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只要邱大爷名下有房车或者钱 , 就有办法冻结让他还钱!

而且《刑法》第313条规定 , 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 情节严重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所以 , 事情不是邱大爷想得这么简单 。 钱到了口袋 , 不一定就是他的钱 。 该拿出来还是要拿出来!不要为了钱 , 让自己有违法犯罪的记录 , 那才是得不偿失!

对于此事 , 有网友说 , 大爷做得对 , 离柜概不负责!失信就失信 , 反正大爷又不买房买车做贷 款 。

也有网友说 , 钱当然要还银行 , 但请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来找我 , 填好申请表 , 再去公 证处公 证一下他是银行的员工 , 顺便登报声明、再等我审批、盖章、签字!

还有网友说 , 这次支持银行 , 不义之财不可取 ,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那么 , 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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