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名男子和朋友去吃烧烤,期间点了4个菜,外加4瓶白啤,吃完后结账


辽宁,一名男子和朋友去吃烧烤,期间点了4个菜,外加4瓶白啤,吃完后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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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一名男子和朋友去吃烧烤,期间点了4个菜,外加4瓶白啤,吃完后结账


辽宁 , 一名男子和朋友去吃烧烤 , 期间点了4个菜 , 外加4瓶白啤 , 吃完后结账 , 店员让他支付278元 , 他疑惑地看账单 , 却被吓一跳 , 他们明明只吃了4个菜 , 这账单上竟然有8个菜 , 还多了一瓶饮料 , 足足多了100多元 , 男子怀疑商家是故意的 。
 
男子和朋友晚饭后 , 在外面玩了很久 , 都玩得有点饿了 , 就准备去吃点夜宵 , 他们选中了一家烧烤店 , 点了炭烧鸽子等4个菜 , 并要了4瓶白啤 , 由于本身就是夜宵店 , 所以 , 关门比较晚 , 男子等人一直吃到了凌晨 , 这才叫店员结账 。


店员介绍 , 男子总共消费了278元 , 如果办会员的话 , 还可以减免5元 。 男子心想 , 自己也不是常来吃 , 所以就拒绝了 , 可当他拿起账单看时 , 却傻眼了 。
 
账单上的蘸料心管、烤茄子、疙瘩汤等菜 , 自己并没有吃过 , 怎么会出现在他的账单上?
 
自己虽然喝了酒 , 可是就这点啤酒 , 根本不可能醉 , 所以 , 他怀疑是商家故意使坏 , 他找来圆珠笔 , 将自己吃的菜画上圈 , 找到店家讨说法 , 说自己只吃了5个菜 , 怎么多了这么多?
 
店家见状 , 却是不慌不忙 , 解释说是系统搞错了 , 马上给男子重新算 。
 
当时只剩他们这一桌 , 说是算错了别人的 , 根本不可能 , 但当时男子急着回家 , 也没多计较 , 只是拍了视频 , 发到网上进行吐槽 。


对于此事 , 有网友说 , 前年出门回来 , 去朋友合伙开的饭店吃饭 。 点了四个菜 , 结果商家非常热情非要赠菜 , 赠送了四个菜 。 感觉非常不好意思 , 结果算账的时候收了四百多 , 一看账单赠菜全收费了 , 菜都吃了只好给钱 , 从那之后再也没去过 。
 
也有网友说 , 特别是对喝了酒的顾客 , 我上次去吃火锅 , 就两个人吃 , 点几个菜都门儿清 , 买单时发现有个酸奶 , 就说我们没点 , 收银就直接划掉了 , 结果买完单出来再核对 , 发现还是另外被多收了5块 , 从此再也不去 。
 
还有网友说 , 我也遇到过 , 帮我多写了一瓶海之蓝 , 我回来一看根本没喝这酒 , 跑回去一问 , 收银台说写别人的单子印上去了 , 不知真假?
 
这件事中 , 也就是男子发现了 , 若是男子没有看小票的习惯 , 而是直接结账 , 商家会主动归还吗?这样擅自加菜的行为 , 已经涉嫌违法 。
 
1、如果真是误会 , 系统原因造成的 , 店家也会构成不当得利 。
 
假如商家的确失误了 , 这属于无意之举 , 在这样的情况下 , 商家的举动属于不当得利 。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的规定 ,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 , 受损失的人 , 可以请求得利人 , 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

【辽宁,一名男子和朋友去吃烧烤,期间点了4个菜,外加4瓶白啤,吃完后结账】
2、若商家故意加菜 , 达到一定数额 , 可能就涉嫌诈骗罪 。
 
商家多算一些菜肴 , 而消费者没吃过 , 造成消费者资产受到损害 , 涉嫌诈骗 。 但是男子消费的几百元 , 显然是构不成犯罪的 , 但是能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要求 ,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除此之外 , 餐馆错误加单上菜 , 消费者没发现 , 把菜吃完了 , 要付费吗?
 
依照公平的标准 , 顾客应该和商家商议并付费 。
 
一般而言 , 顾客对自己的点的菜应该是很清楚的 , 可以立即提出质疑 。 即便商家擅自加菜 , 消费者对于此事没有意见并吃光了 , 在通过沟通后 , 顾客应当付一定钱 。 自然 , 在这样的情况下 , 商家依照折扣价进行处理 , 也是应该的 。
 
发现商家擅自加菜 , 顾客怎样依法维权?
 
首先 , 消费者在付款时 , 积极索取账单并核查 , 不然 , 若当时没有发现 , 过后可能很难查明 。
 
次之 , 在用餐时 , 如果发现商家上错菜 , 立即提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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