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子买电动车讲价遭拒绝后,叫来一帮老乡说老板欺负她


浙江杭州,一女子买电动车讲价遭拒绝后,叫来一帮老乡说老板欺负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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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一女子买电动车讲价遭拒绝后,叫来一帮老乡说老板欺负她


浙江 , 杭州 。 张大姐想买一辆电动车 , 和店家谈好价格后要付款时 , 想让店家便宜点 , 遭到店家拒绝后叫来一帮老乡说店家欺负她 , 称不卖电动车给她就砸店 , 双方争执不下 , 店主报警 。

张大姐丈夫的电动车开了好多年 , 平时充满电都开不不了远的路程 , 非常的不方便 , 于是张大姐打算买一辆新的电动车给丈夫 。

【浙江杭州,一女子买电动车讲价遭拒绝后,叫来一帮老乡说老板欺负她】

有一天张大姐夫妻俩早早就出门打算买电动车 , 由于他们出门太早 , 来到街上时好多的店面都没有开门 , 于是夫妻就打算逛逛 。 来到某一段街道时 , 刚好遇到一家电动车店开门 , 于是俩人就走入店里 。

一进门张大姐就和店家说想买一辆电动车 , 当时店家刚开门 , 听说张大姐是买车的 , 觉得张大姐他们就是贵客 , 于是非常热情地招待了他们 。 转了一圈 , 张大姐看上了一辆 , 店家告知她这车最少2500元 。

听到报价2500元 , 张大姐觉得贵了一点 , 于是就想到拿自己的旧电动去换 , 店家看了看电动车 , 告诉她可以抵500元 。 本来按照平时 , 店家不会给这么高的价钱 , 是因为开门就遇到买家 , 心情高兴就把车便宜点给张大姐 , 双方一协商最后电动车以2000元成交 。

张大姐夫妻俩想买车了就直接去上牌 , 但是身份证没有带在身上 , 于是张大姐丈夫就回家拿去了 。 张大姐在店里等待丈夫期间 , 店里面陆续来了几个客人 , 在店家的介绍中 , 她发现电池的存电量是不一样的 , 于是心里就有了小心思 。

等了一个多小时 , 张大姐的丈夫来到了 , 店家心想着这单马上就要成交了 , 眼看着张女士把钱从口袋拿出来 , 店家以为对方要交钱把车开走了 , 没有想到她突然提了一个要求 , 就是更换电池 , 把60伏的换成72伏的 。

店家本来已经给了很低的价格 , 两个电池之间也存在不小的差价 , 店家当场就拒绝了她的要求 , 并说明了理由 , 在双方的争执下大家表示车不卖给张女士了 。



可张大姐一定要店家帮忙换才肯罢休 , 觉得店家就是欺负她 , 叫来了一帮老乡 , 而他们听到张大姐说店家欺负她 , 都为她打抱不平 , 纷纷堵在电动车门口 , 张大姐夫妇甚至扬言如果店家不卖就砸他的店, 张大姐夫妻俩情绪异常激动 , 店家无奈只能报警 。

民警到来后 , 张大姐诉苦称 , 自己和丈夫一大早来买车 , 早饭都没有吃 , 现在店家说不卖就不卖她不同意 , 还一直扬言如果店家不卖就砸店 。

而店家却反驳 , 本来已经谈好价钱 , 张大姐临时反悔要求换电池 , 遭到拒绝后一直破口大骂 , 所以不想把车卖给她 ,怕事后又有其他事情发生 。

没有想到张大姐觉得自己提出这样的要求并没有不对 , 是店家欺负她 , 表示现在自己也不要求换电池 , 店家还不愿意 , 于是一直在撒泼 , 不管民警怎么劝 , 情绪很激动还辱骂店家 , 民警都看不下去 , 表示再继续这样闹下去请他去喝茶 , 后来张大姐也怕了 , 灰溜溜的走了 。

从本事件来说 , 张大姐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 ,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如何定性其行为呢?

1.张大姐已经和店家谈好电动车的价格 , 也系双方的真实意思 , 其实双方已经是形成合同关系 , 张大姐想要拿走电动车就应该付当初双方约定好的价格 , 而最后张大姐却想更换电池 , 就存在着想变更合同的意思 。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 , 可以变更合同 。

也就是说张大姐提出更换电池 , 而店家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更换的 , 但是在本事件中 , 店家明显拒绝了 , 那么张大姐想要提车就按照约定来 。

2.同时 , 在张大姐要付款时突然提出要更换电池 , 也就是想要店家便宜一点 , 其实这行为也可以算作违约行为 , 就是不想履行双方的约定义务 , 在这种情况下 , 店家是可以解除合同不卖车给张大姐的 。

合同的解除 , 是合同有效成立后 , 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 , 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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