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 | 蓝天彬律师接受天目新闻采访,解读性骚扰


普法 | 蓝天彬律师接受天目新闻采访,解读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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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 | 蓝天彬律师接受天目新闻采访,解读性骚扰


7月26日 , 辽宁大学辅导员被指性骚扰女学生一事冲上热搜 。 当天晚上5点多 , 辽宁大学针对此事发布处理通报:给予当事辅导员免职处分 , 调离工作岗位 , 移交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立案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证书 , 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 。

“非常高兴!感谢学校能做出这样的决定 , 终究是正义为王 。 ”得知学校处理结果的陈同学第一时间告诉告诉天目新闻记者 , 不止是为自己高兴 , 也为其他可能遭受过骚扰的女孩高兴 , 大家的发声终有回音 , 她的安全感重新回来了 。
该校新华国际商学院多位学生在社交网络发文称 , 一名陈姓女学生被该学院辅导员何某多次语言骚扰 , 聊天记录里充斥着“床上运动”“别太保守”等字眼 , 不堪入目 。


7月26日中午 , 天目新闻记者联系到正在医院等候检查的当事人陈同学 。 她表示 , 学院的初步处理结果是涉事老师停职调查并调离国际新华商学院 , 何某已于昨日下午在校方召开的线上视频会议中向她鞠躬致歉 。 但昨日晚些时候 , 又传何某称网传聊天记录截图断章取义 , 该校部分学生更是秉持“受害者有罪论”对陈同学言语羞辱 , 这让她气愤不已 , 难以入眠 。

天目新闻记者数次拨打该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李老师、涉事辅导员何某电话 , 均无人接听或正在通话中 。 辽宁大学人事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天目新闻记者 , 未经校方授权 , 对该事件不作解答 。
值得注意的是 , 何某并不是陈同学所在班级的辅导员 。 据陈同学回忆 , 2022年3月 , 因咨询入党事宜添加何某微信 。 自5月起 , 何某开始发起“你健身吗?”“身材不错”“衣服袖口太大容易走光”等与教学无关的话题 , 陈同学觉得不太妥当 , 向辅导员李老师询问意见 , 李老师称 , “何老师人特别好的 。 ”“如果觉得不妥 , 礼貌交流即可 , 不要过多接触 。 ”
7月24日 , 何某突然声称自己喝多了 , 开始询问陈同学“活好吗?”此举激怒了她 , “这就是性骚扰的确凿证据” 。 据当事人提供的截图 , 将聊天记录发布在朋友圈后 , 何某多次打来语音电话 , 称“删了吧”“接电话好好聊聊” , 她当时不想作出任何回复 。
7月25日晚 , 网络上却疯传何某的回应:断章取义 , 她也发过自己的性感照片 。 陈同学目前最担心的是何某会给她“使绊” , 她觉得 , 应该为自己发声 , 只是校方做出的将何某调离学院的举措她依然无法接受 。
据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开信息 , 何某参加辽宁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 , 并于2019年作为拟聘人员公示 , 拟聘岗位为辅导员岗位 。 在该岗位招聘公告中显示 , 辅导员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 面试注重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 , 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 。
言辞露骨可以被认定为骚扰吗?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律师告诉天目新闻记者 , 性骚扰大致分为言辞类和肢体接触类 。 言辞类性骚扰在实践中较难认定为犯罪 , 但已经涉嫌违法 。 根据《民法典》规定 , 违背他人意愿 , 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 , 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
来源:天目新闻
作者:记者 陶韬
【普法 | 蓝天彬律师接受天目新闻采访,解读性骚扰】_原题辽宁大学辅导员骚扰女学生被处理 天目新闻连线当事女生:大家的发声终有回音
蓝天彬律师: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研究会副主任 , 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委员会委员 , 前政法记者 , 毕业于厦门大学 , 专注于研究公司人员、公职人员法律风险防控和刑事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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