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18年前妻要求分割56万拆迁款,法院判其得四成合理吗?


消失18年前妻要求分割56万拆迁款,法院判其得四成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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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起财产纠纷案:2021年6月 , 离家了18年、离婚12年的前妻李某突然回家 , 将前夫刘某告上法院 , 要求分割56万拆迁补偿款 。 李某的诉求得到法院支持——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通湖法院)判决刘某支付李某房屋拆迁补偿款21.6万元 。
根据报道 , 1984年 , 李某、刘某登记结婚 , 婚后于1986年育有一子 , 并将婚内购置的砖瓦平房加建为二层楼房 。 2003年 , 妻子李某外出后便再没有回家 。 2009年 , 丈夫刘某向法院起诉离婚获准 。 离家18年期间 , 李某一直音讯全无 , 直到2021年 , 他们俩原来居住的房屋被征收 , 获得相关补偿款56万元 , 李某才突然出现 , 要求平均分割财产 。 如今她的诉求得以实现 , 广大网友却愤愤不平 , 不明白一个18年来玩失踪的女人 , 怎么好意思一拆迁就现身 , 还开口索要财产 , 法院竟然还支持?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截图确实 , 从情理上看 , 舆论有同情前夫刘某的理由 。 前妻李某没有尽到家庭义务 , 多年的离家出走 , 势必会给刘某和儿子带去不小的伤痛 。 前夫没钱的时候 , 不闻不问 , 一有钱了就跳出来争夺财产 , 这样的故事 , 无论放在哪个社会 , 都属于道德有亏 , 令人咂舌 。 反观前夫 , 本以为妻子已经放弃家庭和财产 , 现在遇到拆迁生活有所改善 , 这时却要被离家的前妻分走不少的钱 , 他心中的委屈和不甘可想而知 。
然而 , 如果对法律有所了解 , 就会知道法官的判决并无大的问题 。 我国法律规定 , 夫妻共同财产 , 原则上均等分割 。 被征收的房屋 , 是李某和刘某在婚内购置 , 自然属于两人共有财产 。 虽然两人于2009年结束了婚姻关系 , 但当时并未分割共有财产 , 李某也未明确表示放弃 , 这意味着 , 被拆迁的房屋依然是两人共有 , 对应赔偿款则是两人共同财产 。 不管李某中间消失了多少年 , 这一事实都不会自动抹除 , 要求分割是她的权利 。
根据法律 , 在离婚财产分割的过程中 , 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请求多分 。 具体到此案 , 法官考虑到女方长期离家 , 既没有尽到家庭义务 , 也没有尽到房屋的看管修缮义务 , 在扣除了房屋相关修缮、维护成本后 , 将剩余部分进行分割 , 判女方获得四成 , 某种程度上 , 这已体现了对前夫刘某的补偿 , 也符合一贯的司法实践——在出轨导致的离婚案件中 , 法院处理共同财产的分割比例通常为四六分(过错方为四) 。 由此可见 , 法官判决并未背离法律 , 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消失18年前妻要求分割56万拆迁款,法院判其得四成合理吗?】舆论之所以不满意 , 主要是认为法院主张的财产分割比例 , 未能体现对李某抛夫弃子的惩罚 , 也未能有力地补偿被前妻伤害、多年独自照顾儿子的刘某 。 事实上 , 李某离家之时 , 儿子已经17岁 , 双方离婚时儿子21岁 , 双方不存在抚养费方面的争议 。 而当年李某为什么离家 , 为何多年来对家庭置若罔闻 , 报道里并未详细告知 。
令网友耿耿于怀的还有 , 2009年的离婚诉讼 , 是刘某单方面申请 , 当时李某缺席 , 法律准许离婚 。 如果李某当时现身 , 双方商议财产分配 , 李某拿到的钱 , 会远远低于现在房屋被征收后的收益 。 网友不无恶意地推测 , 如果前夫欠了56万 , 李某断不会出现 , 如今前夫有钱了后 , 慌不迭地冒出来 , 占尽所有好处 , 吃相过于难看 。 一些网友甚至将她比作现实中一些专敲伴侣竹杠、借婚姻谋利的“捞女” , 认为法律不应该鼓励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 , 即便拆迁款是两人共有财产这一点无法推翻 , 在分割比例上 , 也应该更多地向刘某倾斜 。 考虑个人对家庭的贡献 , 家庭全职主妇离婚时都有家务补偿 , 独自养家多年的刘某为何就不能有呢?
确实 , 单凭报道中的寥寥数语 , 大众很容易视李某为婚姻的背叛者 , 对刘某寄予很大的同情 。 但李某在结婚近20年后断然出走 , 此后下落不明 , 与前夫和儿子一刀两断 , 背后是图一己之快活 , 还是有别的隐情或苦衷 , 外人不得而知 。 如果真要严格按婚姻中的过错程度来分割财产 , 那法官就不能仅考虑离家出走这一因素 , 还有离家出走背后的原因 , 双方之前的相处细节等 , 这是一笔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式的、难以理清的旧账 , 有时很难断定谁是真正的弱者 。 在这种情况下 , 法官根据法律 , 判决女方获得四成财产 , 道德观感或许欠佳 , 但未必不是最符合现实考量的处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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