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抓贼,开车100码撞向前方摩托车


男子为抓贼,开车100码撞向前方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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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抓贼,开车100码撞向前方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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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7日 , 惠州男子温演森开着小车以100公里的时速撞向前方的摩托车 , 成为了抓贼的英雄 。 不料两天后却被警方抓了起来 , 坐上了被告席 , 原因就是女嫌疑人张某突然死了 。

2015年4月2日 , 本案在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开庭 , 张某的老公傅某及其代理律师作为受害方出庭应诉 。
被告人温演森坚称:他是好心抓贼 , 没想过会伤害张某 , 真没有想过要置她于死地 。
而傅某则认为:如果当日不是温演森开车高速撞向他老婆 , 张某就不会死亡 。
根据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出具的伤情鉴定报告称:2014年7月7日 , 张某入院治疗时医院初步检查为肺挫伤、全身多处组织挫伤 。
惠城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书显示:张某在7月9日 。 死于肺功能衰竭 。
因此死者家属认为前后不到55小时 , 张某就从一个健健康康的人发展到死亡 , 罪魁祸首就是被告人温演森 。
对于张某为什么会在两天后死亡 , 温演森认为是因为家人强行转院造成的 , 怀疑张某出院后遭到了人为的二次伤害致死 。
对此 , 死者家属方面给出了截然不同的意见:当时医院方面诊断张某伤情危重 , 生还的可能性不大 , 所以他们才决定接张某回梅州老家安置身后事 , 否则派出所也不会批准有盗窃嫌疑的张某出院 。

那么张某是不是温养生开车撞死人呢?
张某生前的主治医生做出正面回应 , 张某的病历记录显示:7月8日15:10 , 患者家属以住院照顾不方便为由 , 要求办理出院 , 转回老家医院继续治疗 。 医生予以劝阻无效 , 给予办理出院 。
此外 , 病例还注明张某住院的时候状态良好、能说话、自主大小便等 , 并非张某家属所说的伤情严重 , 也并非他们的代理律师所讲的没有生还可能 。
按照医院方面的说法:车祸发生后 , 张某被撞成肺挫伤 , 经鉴定为轻伤 , 其伤害程度远远不足以致死 。
但死者家属认为:如果张某是轻伤的话 , 那么她为何会在55小时后从肺挫伤发展到肺衰竭死亡 。
他们推测张某被撞时伤情是极其严重的 , 只是医生没有诊断出来而已 。
围绕张某的死因 , 各方争论不休 。
张某除了遭到汽车碰撞外 , 还存在家属强行转院的行为 , 使得她的死因变得扑朔迷离 。
面对这样的情况 , 公诉人会怎样认定?
综合各方的意见 , 公诉人认为:在张某死亡的问题上 , 其家属不顾医生劝阻强行转院的行为 , 负有过错 。 此外张某虽不是温演森驾车撞死的 , 但温演森的行为仍然构成犯罪 , 因为其驾车行为造成了被害人轻伤二级的后果 。
对于公诉人的指控 , 被告人温演森辩称:2014年7月7日 , 嫌疑人钟某和张某盗走手机号 。 三名警察忙于录口供 , 不愿意去追 , 才自告奋勇驾车追贼 。 当车辆行驶到金城花园路段时 , 因为道路前方有一辆小汽车低速行驶 , 摩托车为了超车逃跑 , 跨越道路中心线逆行到对向车道 。
他说当时只是想截停摩托车 , 追回失窃的手机 , 主观上没有要伤害摩托车上的人的故意 。
对此 , 死者家属提出强烈质疑:根据警方出具的测速证明 , 温演森驾驶的汽车在撞倒摩托车时的速度 , 已经超过每小时100公里 。
他们有理由相信我 , 被告是蓄意撞人的 。

针对温演森的辩解 , 公诉人当庭播放了案发时的监控视频 。
视频显示:温演森的确有踩刹车 , 不过是在撞人之后而不是撞人之前 。 撞向被害人的时候并没有刹车 , 直到摩托车被小汽车推行数米后 , 被告人驾驶的车辆刹车灯才亮 , 摩托车也并没有变道 。 钟某和张某瞬间被撞飞 , 然后在公路上翻滚了近10圈 。 才停了下来 。
公诉人认为:无论出于什么目的追踪嫌疑人 , 由于汽车和摩托车之间存在一个强势一个弱势的力量对比 , 温演森作为一名具有6年驾龄的司机 , 应该预见到高速行驶的汽车撞上摩托车会造成危害的结果 。
温演森一再声称他是协助警方破案 , 事后惠城警方也给他出具了一份证明 。 他自认为 , 这种行为应该属于见义勇为 。
对此公诉人提出反驳:见义勇为并不是刑法规定的免责事由!对于两个仅仅是盗窃手机的犯罪嫌疑人 , 用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手段来实现抓捕嫌疑人的目的 , 显然不是一个适当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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