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坐坐还不行啊!”浙江杭州,一名3岁小男孩跟着奶奶上了地铁


“小孩子坐坐还不行啊!”浙江杭州,一名3岁小男孩跟着奶奶上了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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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坐坐还不行啊!”浙江杭州,一名3岁小男孩跟着奶奶上了地铁


“小孩子坐坐还不行啊!”浙江杭州 , 一名3岁小男孩跟着奶奶上了地铁后 , 没有看到有空座位 , 便闹着要坐位置 。 一女子见到小男孩吵闹 , 甚至厌烦 。 可万万没想到 , 小男孩竟然跑了过来 , 一屁股坐到了女子的大腿上 , 还摸了女子的胸 。

女子推开小男孩 , 并生气地指着男孩大声呵斥道:“小孩子有毛病是不是 , 一屁股坐在我大腿上 , 还摸我的胸 。 ”小男孩的奶奶见状 , 立即回了一句:“他又不懂的 。 ” 男孩奶奶的这句话彻底把女子给激怒了 。







女子对着男孩的奶奶大声呵斥道:“孩子不懂 , 你做大人的难道不懂?你不能拉住他吗?让他在这里闹半天 。 他又不是我家小孩 , 我凭什么让着他 , 我也是我妈妈的孩子 , 你们要向我道歉 , 不要让他靠近我 , 我穿的是裙子 。 ”

此时 , 小男孩面对女子 , 竟然委屈地说道:“小孩子坐坐还不行啊?”女子顿时被小男孩的言语给惊到了 , 后来一想肯定是大人教的 , 于是女子继续对男孩的奶奶呵斥道:“你们大人反复在教他 , 所以他就认为年龄小 , 就可以逃避责任 。 ”

有路人听到女子扯着嗓子在地铁上 , 指着男孩和男孩的奶奶呵斥 , 便说了一句:“小孩子又不懂的 , 道什么歉 , 小孩子没有错 。 ”路人的这番言语让女子更加气愤 , 女子对着路人大声问道:“他难道没有错?”

事后 , 女子边哭边对此事作出了回应 。 女子表示 , 自己并不是要和小男孩计较 , 而是生男孩家长的气 , 因为他们没有及时制止和道歉 。 1、虽然女子在地铁上扯着嗓子大声指责会影响到其他乘客 , 但是女子毕竟是受害者 , 她有权当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 我们从女子的描述来看 , 应该是小男孩一上车就吵闹 , 让她先入为主地产生了对男孩厌烦的情绪 。 而当男孩坐到女子腿上 , 并摸了她的胸时 , 使得这个情绪彻底地爆发了 。 不过 , 我们认为一个3岁的小孩子在屁股坐到女子大腿上后 , 还反手摸向女子的胸部 , 这种故意的可能性较小 , 可能是男孩不小心碰到了 。 【“小孩子坐坐还不行啊!”浙江杭州,一名3岁小男孩跟着奶奶上了地铁】当然 , 就算是男孩故意碰到了 , 他的行为也是一般的猥亵行为 , 从法律上来讲 , 并不能对男孩进行真正的制裁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 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 不予处罚 , 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

值得注意的是 , 实施强制猥亵 , 除了要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 , 还要使得他人不敢反抗 , 不知反抗 。 而女子是个成年人 , 男孩才3岁 , 男孩的行为显然不会导致女子不敢反抗 。 因此 , 男孩的行为并不属于强制猥亵 。

2、路人表示男孩不用道歉 , 这是否正确呢?

我们认为这是错误的 。 虽然男孩并不会被治安处罚 , 但从侵权责任角度来看 , 男孩的行为确实侵犯了女子的合法权利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另外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 , 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 , 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受托人有过错的 , 承担相应的责任 。

本次事件中 , 女子虽然在身体上并未受到伤害 , 但男孩仍应当为他的行为而向女子道歉 , 或者由男孩的奶奶向女子道歉 。

3、最后 ,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 , 父母应当教育和引导孩子遵纪守法 , 并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 而不是教孩子把年龄小当成犯错的理由 。 现在孩子年龄尚小 , 还可以塑造 , 等年龄大点了 , 性格固定了 , 到时候就很难再改变了 。

本次事件中 , 女子在指责男孩的奶奶时 , 说了一句很有道理的话:“他又不是我的孩子 , 我凭什么惯着他?”也就是说 , 孩子在家父母可以惯着 , 但进入社会后 , 就不会有人惯着了 。


对于此事 , 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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