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吃2个月泡面违约金一千万被气到发抖,她堪称年度最惨带货女主播( 二 )


从陈女士与经纪公司签订的合约内容看 , 双方在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 , 无明显的劳动关系人格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特征 。 故此 , 陈女士经纪合约应属于经纪合同范畴 。
重点来了:因双方间并非劳动合同关系 , 不存在未结清工资一说 。 陈女士这三个月没有工资并不违法 。 所以陈女士惨到吃泡面 , 从法律角度讲公司没有错 , 但是从人道主义上来说 , 就有点做的太不厚道了 。
而这三个月 , 公司给陈女士租了3个月的房 , 租金3100元一月 , 并为其置办了844元的化妆品 , 还有配置了一些直播设备 。 算起来该公司的投入也就几万元 , 但是陈女士的违约金却高达1000万!
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 一般违约金的性质为双方当事人对于损失的预设 , 当事人认为违约金过高的 , 可以请求法院予以调整 。
只是惨兮兮吃了两个月泡面的陈女士 , 不但没有赚到钱 , 还把身体弄坏了 , 最后知道自己被骗 , 却又无能为力气到发抖!




为什么还有此事发生
都2022年了让人痛心
作为直播行业观察者 , 看到这个新闻 , 首先我们是首先愤怒的 , 都2022年的直播行业 , 居然还有如此恶劣的事情发生 。 (因为互联网上的新闻经常会反转打脸 , 我们批判此事的前提是 , 假定真如这些个新闻媒体报道所言 , 事情不会发生反转 , 就怕有一些人恶意剪辑事情来了个神反转 。 )
当时笔者心想 , 这个媒体报道的时候 , 但凡你有点良心有点胆量 , 如果真的如报道的事实所言 , 就要把这个黑心的公司给报道出来 。 这样会让很多后来人避免踩坑 , 会拯救很多主播 。
公司赚钱天经地义 , 毕竟是一个商业机构 , 但是不能赚昧着良心的钱 , 不能赚着别人的血汗钱 , 不能通过一些坑蒙拐骗的套路 , 欺诈主播的违约金发财致富 。
这个20来岁刚出来社会的小姑娘 , 哪有什么经验 , 你们这些套路的公司也是真敢下了黑心 , 这样不但欺骗了主播 , 也伤害了同行 , 同时败坏了直播行业的名声 。
除非此类公司想打一枪换个地方 , 一旦这个事情爆发 , 这种所谓的“商业模式”是无法持续长久 。 要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 道德自有批判 , 法律也将制裁 , 正义终会降临 。
既然这个事情经过媒体的报道已经发现了 , 相信也会有相关部门来介入 , 这个要提醒一下主播 , 不要一看到直播公司给你设备给你住宿 , 然后给一点签约金 , 你就去签合同 , 很容易就被圈了进去 , 因为这些合同都是一些套路 , 搞不好就是那种卖身合同签订以后就没有出头之日 。
如果主播真的不清楚情况 , 签了这样的合同一定不要怕 , 首先你要勇敢的告诉你的家人 , 告诉你的爸爸妈妈 , 不要一个人扛住所有的痛苦 , 因为有的时候自己能力有限 , 见识有限 , 并不能解决问题 , 找一些年纪长的人 , 有一些见过面世的人会帮助你很多 。
最后一个该求助警察的时候求助警察 , 寻求劳动部门或是仲裁所的时候 , 就一定要早点去 , 不要害怕太多 , 要懂得运用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

合同知识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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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普及一下法律知识 , 虽然笔者不是法律专业出生 , 但是希望在网上找的这些法律知识对你们有用 。
主播一定要一定要清楚 , 有些合同即使你签了 , 如果在合同明显有失公平原则下 , 有些卖身契一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 合同签订的原则 , 基于合作双方平等自愿 , 不是单方面的欺诈或者是压迫 。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 , 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 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 可撤销合同有五种情形:可撤销的五种情形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欺诈他人订立的合同;
4、胁迫他人订立的合同;
5、趁人之危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
陈女士和公司签订的合同 , 从形式上看 , 双方签订的是平等的经纪合同根据自治原则 , 约定一个亿的违约金都没问题 。 但是从实质上看 , 过高的违约金显然会造成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不对等 。 所以基于公平原则 , 法院一般会对违约金进行酌减 。
权利义务不对等 , 显失公平 , 如果该公司后续以签订的合同来起诉陈女士 , 要求赔偿1000万违约金的话 , 她可以说自己签合同时处于危困状态 , 缺乏判断能力的理由来抗辩 , 要求撤销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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